
五、对同等学力考生有哪些考试和在校学习要求?答:1.专科毕业生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考试内容、复试分数线与本科毕业生完全相同。达到国家和我校规定分数线者可参加复试。复试过程中,除参加我校组织的各项考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合格者方可被正式录取。2.以同等学力身份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应按我校研究生培养的有关规定,在完成正常课程学习的同时,辅修两门或两门以上本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辅修课程不及格者论文不准开题。

一、调剂领域食品工程、国际商务。

三、调剂办法1、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请填写《黑龙江东方学院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报名表》并发至研究生处邮箱,我校将对考生信息进行登记并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2、申请调剂考生,待调剂系统后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按要求填写调剂信息,我校将按报名顺序及时通知已登记并通过初审的考生参加复试。有调剂意向且符合条件的考生请联系我校研究生处。联系电话:0451-85963915邮箱:dfxyyjsc@联系人:郑老师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处2017年2月7日附件:黑龙江东方学院2017

二、调剂对象1、参加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且报考其他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2、参加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普通计划的且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3、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

2我校将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是否接收考生调剂志愿并发送复试通知3我校同意接收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参加我校复试逾期取消复试资格4登陆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看复试通知和复试要求按时参加复试5复试方法按黑龙江东方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执行6复试结束后我校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答案来源于2021年黑龙江东方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三、复试办法及要求1.学院复试资格线根据《黑龙江东方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学院复试资格线如下:黑龙江东方学院全国统考生复试资格分数线学科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总分食品工程2.调剂要求(1)成绩要求: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国家教育部规定的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且在原报考单位不能参加复试,以国家公布的2014年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为准;(2)专业要求:招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考生(业务课相同或相近,业务课考试科目参见黑龙江东方学院2014年招生专业目录);(3)调剂考生操作:校外调剂复试考生必须在

1.资格审查要求复试考生报到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如下:①考生报名准考证及复印件、报名信息简表;②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③非应届考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应届本科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入学时提交审查)。

2.我校的校外调剂工作预计将于3月18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正式启动,第一轮调剂工作预计3月28-31日前结束。

2.调剂要求(1)成绩要求: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国家教育部规定的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且在原报考单位不能参加复试,以国家公布的2014年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为准;(2)专业要求:招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考生(业务课相同或相近,业务课考试科目参见黑龙江东方学院2014年招生专业目录);(3)调剂考生操作:校外调剂复试考生必须在复试前登陆(http://yz..cn/)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填写调剂申请,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未在招生系统办理登记手续并确认的调剂无效。

四、调剂要求1.调剂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2.我校的校外调剂工作预计将于3月18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正式启动,第一轮调剂工作预计3月28-31日前结束。3.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调入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对于生源缺口较大的专业,在保证培养要求的前提下,经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复试,在复试中加试数学。4.学校将根据调剂工作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确定调剂轮次及具体安排,并对生源不足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相关信息将在有关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