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自取自取录取通知书的拟录取考生无需填写邮寄地址等信息,考生在完事档案或定向就业协议等相关手续后,由本人携带身份证至我校研招办领取录取通知书(不允许代领)。具体领取时间请关注研究生处网站。联系电话:0371-85960212
2)其他有意愿自己领取通知书的同学。领取方式:可凭本人身份证于2018年6月16日-6月17日(9:00-15:00)到中央校区校部313A研招办领取。如委托他人代领,需出示代领人身份证。
2、当“录取通知书获取方式”定格在“自取”或“邮寄”字样,不可再次改动时,说明保存成功;
1、通知书可自取。领取时间:2018年6月19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领取方式:考生须本人持有效证件到我校研招办领取录取通知书。领取地点:长春工业大学研招办(南湖校区办公楼4楼1426室)。
一、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以网报时的通信地址为准。系统期间考生若在研究生招生系统中变更了通信地址,则以变更后的通信地址为准。
1、自取考生、武汉市内考生的录取通知书一律不邮寄。请考生本人于6月15日和6月16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1:40,下午2:30-5:30)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录取单位的研究生秘书老师办公室领取(各单位联系方式)。其他考生的通知书将于6月17日通过中国邮政EMS统一寄出,发放通知书的地址均以考生参加复试时填写的新通讯地址为准,请注意查收,如通讯地址有修改,请及时告知各学院秘书老师。
1.通知书发放采取邮寄和自取两种方式。通信地址填写为“自取”或者为西南财经大学校内地址的考生,可于6月19日起,凭本人身份证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柳林校区腾骧楼224室)领取。
二、发放录取通知书分为自取和邮寄两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一)自取所有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必须凭新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需现场刷验身份证)自取。1.领取地点:南湖校区研究生招生办(研究生院101办公室)领取。2.领取时间:6月8日(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3.代领手续:若由他人代领,需提供委托人手写签名的书面委托书(注明身份证号、录取学院、专业)和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不齐全者,概不受理。(二)邮寄1.未自取的《录取通知书》将于自取工作结束后以特快专递(EMS)寄出。请保持通讯畅通,以
二、发放录取通知书分为自取和邮寄两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一)自取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必须凭新生本人有效二代或三代身份证原件自取。1.领取地点:南湖校区研究生院招生办(研究生院101办公室)领取。2.领取时间:2018年7月13日(周五)上午8:30-11:30。3.代领手续:若由他人代领,需提供委托人手写签名的书面委托书(注明身份证号、录取学院、专业)和身份证正反复印件;被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不齐全者,概不受理。(二)邮寄未自取的《录取通知书》将于自取工作结束后通过特快专递(EMS)寄出。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查收。
2.自取通知书的同学,如果政审表、人事档案(或定向就业协议)相关事宜办理完毕,请于6月27日至6月29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到我校研招办领取,不允许代领,未能在规定时间领取的同学请于新生入学报到当日(9月14日)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