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下载准考证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3月20日至4月10日。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3月20日至4月10日。

六、毕业与学位授予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二、报考条件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一、招收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5.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3)报考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中“检

2、报名方式2017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受教育部委托,下列4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曹刚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三、报名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2、报名方式2017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受教育部委托,下列4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曹刚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考虑到艺术类等专业招生的特殊性,凡报考艺术类等专业的考生,须到报考的招生单位进行现场确认(或函报确认)并参加考试。具体要求可咨询招生单位。考虑到艺术类等专业招生的特殊性,凡报考艺术类等专业的考生,须到报考的招生单位进行现场确认(或函报确认)并参加考试。具体要求可咨询招生单位。1、初试科目报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考试科目为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及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值为200分);报考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50分);报考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1)网上报名编号;(2)有效身份证件;(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

(一)网上报名要求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