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知识成绩+职业技能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分。如:某考生的文化知识成绩为120分,职业技能成绩为120分,符合烈士子女条件,其录取成绩为:文化知识成绩×40%+职业技能成绩×60%+烈士子女加分=120×40%+120×60%+10=130(分)。

2022年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章程加分方法

(一)照顾政策的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及所需提供材料如下: 1.烈士子女,20分。所需上交审核材料:《革命烈士证明书》和县级民政部门的证明。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0分。所需上交审核材料:《立功受奖证书》及退役军人证件。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0分。所需上交审核材料:2011年12月前入伍的须提交退役士兵证件和户口所在地退伍安置部门出具的证明;2011年12月后入伍的须提交退役士兵证件。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考生,10分。所需上交审核材料:省

(二)取消和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 按照《意见》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研究同意,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以下第1至5项高考加分项目,已经获得的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供高校录取时使用。 1.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相关考生可选择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或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考试招生,或其

照顾政策加分“照顾政策加分”适用于包括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和各类中职生源考生在内的所有考生。(一)凡有“照顾政策加分”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到招生就业处填写“照顾政策加分申请表”,经学院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给予照顾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以河南省教育厅、省招办公布内容为准。(二)加分方法在考生考试成绩[文

专业技能加分1.“专业技能加分”仅适用于各类中职生源考生,不适用于普通高中生源考生。2.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并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本专业从业资格证书,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现场确认环节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录取时将给予相应的专业技能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1)获得本专业初级工级别从业资格证书,加分分

照顾政策加分1.“照顾政策加分”适用于包括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和各类中职生源考生在内的所有考生。2.凡有“照顾政策加分”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现场确认环节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给予照顾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以河南省教育厅、省招办公布内容为准。

七、“加分照顾政策”和“职业技能测试免试”如何办理?凡符合条件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到招生就业处填写“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照顾政策加分和职业技能测试免试申请表”,经学院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给予相应分数赋值。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一)照顾政策的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及所需提供材料如下: 1.烈士子女,20分。所需上交审核材料:《革命烈士证明书》和县级民政部门的证明。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0分。所需上交审核材料:《立功受奖证书》及退

(三)加分方法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职业技能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照顾政策加分”。

(三)加分方法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职业技能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照顾政策加分”。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职业技能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照顾政策加分”。

(二)加分方法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知识成绩+职业技能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分。如:某考生的文化知识成绩为120分,职业技能成绩为120分,符合烈士子女条件,其录取成绩为:文化知识成绩×40%+职业技能成绩×60%+烈士子女加分=120×40%+120×60%+10=1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