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材料提交各学院请于2017年6月29日前提交本学院的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和招生数量审核的实施细则,7月5日前向研究生部提交如下材料:1.通过2017年招生资格审核的导师名单(按招生学科专业);2.未通过2017年招生资格审核的导师名单(按招生学科专业);3.导师招生限额一览表,并注明招生限额依据;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记录。联系人:王大伟8579069研究生部2017年6月22日

三、审核程序及时间安排(一)12月12日—19日,导师本人填写相应的招生资格审核表(附件3和附件4)交申请招生专业所在学院审核。(二)12月20日—30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申请人材料,评审结果须在学院网站公示5天。公示结束后在12月30日前将具备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报研究生学院备案;(三)12月31日-1月8日,研究生学院复核各学院评审结果,公布2015年度具备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导师名单。

4.河南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doc研究生院2016年12月30日

三、审核程序1.申请人填写2份《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简况表》(附件1),报招生学院。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按学校文件及学院补充规定对申请人的招生资格进行审核并公示。

一、审核原则1.凡计划2017年度招生的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均需提出招生申请,审核通过者方可进行招生。2.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一般在1个专业申请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生,多可在2个相近专业申请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生。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如果具备学校和学院规定的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生的条件,也可申请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生。3.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只能申请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生。4.已获得2017年度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即同时获得2017年度硕士生招生资格;未获得2017年度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如计划2017年度招收硕士生,需提出招生申请,审核通过者方

二、审核条件1.申请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生的导师须符合《河南师范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校研字〔2015〕14号)和学院的补充规定。2.申请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导师须符合《河南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校研字〔2015〕16号)和学院的补充规定。

2021年河南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通知时间安排和材料要求

(二)遴选程序及时间安排1.制定实施细则。12月20日~12月28日,各硕士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结合具体实际,依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遴选办法》(广师院〔2016〕444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遴选办法》(广师院〔2016〕445号)研究制定导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12月28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备案。2.个人申请。12月20日~12月28日,申请人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硕士生导师资格申请表》(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双面打印,附齐申请表内所填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提交申请人所在二级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一)2016.12.28前,报送《硕士点导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和《硕士点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实施细则》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二)2017.1.9前,报送硕士点将拟新增导师名单、2016年招生资格审核通过的硕士生导师名单、《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硕士生导师信息统计表》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信息统计表》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三)2017.1.9前,硕士点按拟新增导师名单排序报送拟新增导师《申请(认定)表》附齐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版材料1份;硕士点按年招生资格审核通过的硕士生导师名单排序报送拟2016年《硕士生导师

四、时间安排和材料要求2017年1月13日前,各学院将《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以及通过审核导师的《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简况表》(每人1份)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另1份《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简况表》留学院存档。附件:1.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简况表.doc2.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xls3.河南师范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doc4.河南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doc研究生院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