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按照“本人申请、教育厅审核、招生学校公示、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的办法免试入学。
(一)获得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的中职学校毕业生。

6、被录取的考生并于当年秋季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9月到我院报到交费,同时入学。

入学待遇及毕业文凭“单招”纳入国家的招生计划,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统一于9月入学。经我院录取的考生采取全日制住校学习,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南医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入学待遇及毕业文凭“单招”纳入国家的招生计划,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统一于9月入学。经我院录取的考生采取全日制住校学习,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南医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免试入学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或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按照“本人申请、教育厅审核、招生学校公示、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的办法免试入学。

免试入学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或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按照“本人申请、教育厅审核、招生学校公示、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的办法免试入学。

9.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提交);

7.获奖证书或技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提交)。

9.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提交);

免试入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按照“本人申请、教育厅审核、招生学校公示、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的办法免试入学。(一)获得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的中职学校毕业生。

免试入学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或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按照“本人申请、教育厅审核、招生学校公示、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的办法免试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