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温馨提示:请考生合理安排好时间,尽量避开第一天及每天上午高峰期。
(1)现就读于韩东校区的考生,现场确认点为韩东校区(具体教室待定);
时间:2017年1月11日(星期三)
(2)其他学校考生现场确认点为韩山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东丽A区食堂二楼)。时间:2017年1月11日至13日(星期三—星期五)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在招生办确认报名的考生,请自觉沿楼梯往下排队,有序进行报名确认。不要沿楼梯往上或进入食堂排队,以免影响其他部门工作。确认报名完成后有序离开报名点,不得在楼道逗留。
7.与考试有关的事项我们将及时在教务处网页(http://jwc..cn/)通知,请留意我校教务处网页。
2.外省生源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
(二)、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不含毕业后仍持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集体户口的外省生源往届专科毕业生):①网上报名后生成打印的预报名表;②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正、反两面、用A4纸复印,不要剪切)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户口本包括首页及本人单页,用A4纸复印,不要剪切);③专科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用A4纸复印,不要剪切);④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原件与复印件(用A4纸复印,不要剪切);⑤经签名确认的《
(二)、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不含毕业后仍持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集体户口的外省生源往届专科毕业生):1、网上报名后生成打印的预报名表;2、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须正、反两面;户口本包括首页及本人单页。用A4纸复印,不要剪切);3、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用A4纸复印,不要剪切);4、普通高考考生: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须加盖考生所在院校名册管理部门公章,并用红笔在本人名字前
(一)、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1、网上报名后生成打印的预报名表;2、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须正、反两面,用A4纸复印,不要剪切);3、考生在专科就读期间成绩单(成绩单务必于所在院校教务处打印,考生不得自行上网打印,须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公章);4、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须加盖考生所在院校名册管理部门公章,并用红笔在本人名字前打“√”);5、经签名确认的《广东省2017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
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