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学生申请考生请于2019年10月5日前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提交PDF版相关材料,完成网上申请报名。所有材料一律上传“推免服务系统”,本所不再接收其它任何方式推送的材料。相关材料主要如下:申请表及个人陈述(在历史研究所网站下载)、推免生所在专业或年级加权平均成绩的总排名表(由院系教务部门盖章)、本科期间不多于2篇学术论文代表作的PDF版(不限是否发表)或相关科研成果(所发表或出版的论著等)、各类获奖证书、英语四(或六)级证书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攻读学位研究计划》(在历史研究所网站下载,不超过3000字)、能准确联系的电

五、复试细则1.按公示的申请条件及本科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按推免生招生计划的120%,确定复试名单,并在单位网站主页公示复试名单。复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待录取名单根据复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确定。2.《攻读学位研究计划》的评分作为复试的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3.面试采取实地面试形式,内容涉及中国古代史(含中国古代典籍)和中国文化史,重在考察专业研究潜质,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仅作为参考。4.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的教授组成,不少于3人。凡属申请人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该生的复试工作。

3.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若考生收到本所复试通知后两天内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经电话沟通后,本所可撤销该生复试通知。

八、服务与信息提供历史研究所教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7556545联系人:李老师历史研究所推免生接收工作组:略

六、培养工作被接收的免推硕士生,在大四期间可提前开展若干研究生阶段的培养过程。1.专业基础厚实者,经导师考查,可在大四期间完成文献阅读和论文开题。2.大四期间可选修培养方案规定的研究生校级公共课和学科基础课。在华中科技大学修课的学生,采用插班听课的方式,由任课教师和院系所出具成绩,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

七、学费与奖助学金学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有关物价文件执行,以物价局核定为准。奖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执行。硕士推免生原则上在第一学年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从第二学年开始统一参加评定。助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执行。

一、历史研究所简介华中科技大学历史学科创建于2001年初,经过数年发展,已形成结构合理、实力雄厚的学术群体。历史学科现有专任教职工11人,其中教授3名,副教授4名,讲师4名,教辅人员1人,10人具有博士学位,博士生指导教师1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11人。另本学科拥有兼职教授3人,外籍客座教授1人。在职教师中,1人为教育部历史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为湖北省历史学会副秘书长,2人为湖北省历史学会常务理事和理事。博士生指导教师罗家祥教授曾获选2005~2006年度中美富布莱特学者,并应邀赴哈佛大学东亚语言文明系进行学术交流。刘金华和朱冶博士曾应邀赴香港浸

二、招生计划历史研究所2017年推免硕士生招生目录★0501Z1国学01宋史02中国社会文化史03中国近现代史04中国政治文化史05魏晋南北朝史06史学理论与史学史根据相关规定,历史研究所2017年接收推免生不超过4人。

三、申请条件1.申请者应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免试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成功者。2.申请者须在2017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3.独立发表或出版有专业论著、学术期刊者优先考虑接收。

四、申请、复试、录取程序1.考生请于2016年10月5日前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提交PDF版相关材料,完成网上申请报名。所有材料一律上传“推免服务系统”,本所不再接收其它任何方式推送的材料。相关材料主要如下:免推生所在专业或年级加权平均成绩的总排名表、相关科研成果(所发表或出版的论著、文学创作,专利等)、准确联系的电话号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和《攻读学位研究计划》等。2.本所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按照本所《接收推免生简章》的复试条件审查考生报名材料,在考生报名三天内通过研招网“推免生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