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示无异议者予以录取,录取专业为英语专业。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10-、0510-(传真)
招生对象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学校中具备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符合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热爱外语专业、身体健康的江苏省应届高中毕业生。
招生程序1、报名:考生可登录“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n/)下载打印《江南大学2011年保送生报名表》(点击下载),并由所在中学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与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个人陈述(600字)、一寸免冠近照2张、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它证明材料等在2011年1月5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用特快专递EMS邮寄(送)至“江南大学招生办公室”。学生递交的申请材料
⑤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写实性材料。报名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按照上述顺序在左侧装订,并于2015年3月12日前寄出(以邮戳为准,用EMS寄达江南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信封正面注明“2015年保送生报名材料”),逾期、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学校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须参加测试。
⑤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写实性材料。报名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按照上述顺序在左侧装订,并于2017年3月8日前寄出(以邮戳为准,用EMS寄达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信封正面注明“2017年保送生报名材料”),逾期、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学校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测试。
录取政策获得学校保送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推荐的考生,其录取专业均为英语专业。
录取政策获得学校保送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推荐的考生,其录取专业均为英语专业。
录取政策获得学校保送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推荐的考生,其录取专业均为英语专业。
录取政策1、获得我校保送资格的考生,凡符合教育部有关竞赛获奖保送条件的,学校将满足其填报的专业志愿。2、获得我校保送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推荐的考生,其录取专业均为英语专业。
录取政策经公示无异议者予以录取,录取专业为英语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