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每天9:00-18:00。
(三)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三)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三)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三)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三)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四)报名方式2017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工作试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网上报名要求: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
(三)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1)网上报名编号;(2)有效身份证件;(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
一、报名(一)资格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二)收费标准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的收费标准与我校同专业全日制培养研究生相同,学术型博士研究生10000元∕生?学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