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入学新生于2017年9月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一)资格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六)填报志愿1.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2.只可报考全日制研究生。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三)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
3.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1)网上报名编号;(2)有效身份证件;(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
一、报名(一)资格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二)收费标准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的收费标准与我校同专业全日制培养研究生相同,学术型博士研究生10000元∕生?学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
(一)初试科目:见我校招生目录。硕士生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复试:考生必须来我校参加规定的复试,复试科目考生在招生目录中自选。
二、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一)初试科目:见我校招生目录。硕士生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复试:考生必须来我校参加规定的复试,复试科目考生在招生目录中自选。(二)初试地点、时间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艺术类专业的考试由我校自行安排时间:2017年4月8日至9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