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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国家奖学金

2017年江南大学研究生奖金管理办法(修订)国家奖学金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3 14:32:21 提问时间:2018-08-24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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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2022年江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我校复试相关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生。定向就业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前考生档案必须调入我校;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前须签订相应协议。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报名2022年江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报考点“(3215)无锡市教育考试院”,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n,教育网网址:https://yz.***,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和支付报名费,凡不按要求报名、不支付报名费、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等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已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报考。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
(8)报名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相关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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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江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奖助条件

    1楼

    四、奖助条件(一)研究生奖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乐于奉献,善于协作,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锐意创新,发展潜力突出;5.按时报到注册,并按标准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二)参评学年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当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1.提供不实申请信息或瞒报信息的;2.课程考核有不及格科目或中期考核不合格的;3.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4.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5.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违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6.其他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或较大损失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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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导思想遵循研究生成长成才和教育发展规律,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的多元投入机制,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的活力,促进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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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江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详见江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b..cn/html/112/861.html链接: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和学院网址http://yjsb..cn/html/62/9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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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江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专项奖学金

    4楼

    (四)专项奖学金1.学校自筹资金设立专项奖学金,具体要求按照相关办法执行。2.单位或个人出资设立的各类专项奖学金将按照出资人意愿和规定的条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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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江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参评学年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当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

    5楼

    (二)参评学年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当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1.提供不实申请信息或瞒报信息的;2.课程考核有不及格科目或中期考核不合格的;3.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4.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5.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违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6.其他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或较大损失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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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江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学业奖学金

    6楼

    (三)学业奖学金1.参评对象:学业成绩良好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及有国家政策性支持的研究生。2.奖励标准及比例: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比例30%40%≤30%标准18000元/生/学年15000元/生/学年12000元/生/学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比例30%40%≤30%标准10000元/生/学年9000元/生/学年8000元/生/学年3.评定发放:根据研究生学习、科研、社会工作、获奖及政治思想表现等情况,每年评定一次。学业奖学金于每年12月前一次性发放给获奖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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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校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学校成立由研究生教育分管校领导、学生工作部(处)分管校领导、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处)、科学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处、财务处、纪委等部门负责人及研究生培养单位代表组成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负责制定评审办法,制定分配方案,统筹协调学校评审工作,裁决申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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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江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国家助学贷款

    8楼

    (七)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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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楼

    (二)国家助学金1.参评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档案关系转入我校)及有国家政策性支持的研究生。2.资助标准: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15000元/生/学年,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学年。3.评定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按照10个月平均发放(7、8两个月不发放),自研究生注册入学当月起计发。4.暂停或终止发放研究生助学金的情况: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退学等手续的;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已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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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江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国家奖学金

    10楼

    (一)国家奖学金1.参评对象: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学习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MBA学生)。2.奖励标准:按照国家下达的奖励名额评选。博士研究生30000元/生/学年,硕士研究生20000元/生/学年。3.评审办法:具体见《江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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