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CET6限CET4成绩必须在425分(含425分)以上的学生;严禁六级同时报名,严禁没有资格的学生报名,严禁越级别、跨校报名。报名、采集照片和考试时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停考一年。情节严重的、触犯考规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学术型学位类专业按下列规则计算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外语能力测试占10%,专业课笔试占15%、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占15%),计算方式如下:①初试总成绩÷5×0.6=A②复试成绩B=外语能力测试成绩×0.1+专业课笔试成绩×0.15+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0.15综合成绩=A+B。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及录取原则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A+B。其中,A为初试成绩,为复试成绩,各占50%,具计算方式如下:A=初试总成绩÷5×0.5;B=专业测试成绩×0.5+综合面试成绩×0.5;2、录取原则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翻译硕士的考生,按综合成绩单独排队,优先录取为全日制翻译硕士研究生。调剂生复试后,依据其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学院复试工作组根据复试小组专家复试意见,确定名单,报校研究生处统一公布、公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专业测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2)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3)专业学位的专业技能
(二)法律硕士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占10%、专业课笔试占20%、综合面试占20%),计算方式如下:初试总成绩÷5×0.5=A;复试成绩B=(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成绩)×0.1+(专业课笔试成绩)×0.2+(综合面试成绩)×0.2;后综合成绩=A+B2、录取原则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学院严格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录取,但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专业笔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2)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3)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4)非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
(一)民族法学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占10%、专业课笔试占15%、综合面试占15%),计算方式如下:初试总成绩÷5×0.6=A;复试成绩B=(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0.1+(专业课笔试成绩)×0.15+(综合面试成绩)×0.15;后综合成绩=A+B2、录取原则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学院严格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录取,但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专业笔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2)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3)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4)非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
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1)学术型学位类专业按下列规则计算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外语能力测试占10%,专业课笔试占15%、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占15%),计算方式如下:①初试总成绩÷5×0.6=A②复试成绩B=外语能力测试成绩×0.1+专业课笔试成绩×0.15+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0.15综合成绩=A+B。(2)专业型学位类专业按下列规则计算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具体复试项目及成绩构成比例以学院规定的为准。
2、CET6限CET4成绩必须在425分(含425分)以上的学生;严禁六级同时报名,严禁没有资格的学生报名,严禁越级别、跨校报名。报名、采集照片和考试时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停考两次。情节严重的、触犯考规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办理程序1、符合上述条件的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210.43.64.98/pyxx/login.aspx),于2017年9月11日至15日期间提交免修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2、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2017年9月10日
一、研究生英语免修条件1、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50分以上,且成绩为申请之日起前两年内获得。2、通过专业英语四级(TEM4)考试且证书为申请之日起前两年内获得。3、英语专业本科毕业,在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从事与英语有关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获得本专业讲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
二、成绩记载办理英语免修者课程免考,成绩记7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