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提前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并将考生的违规情况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对在提前招生工作中存在违规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严肃处理。

违规处理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招生违规处理凡在高职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十七条违规处理凡在高职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存在作弊行为考生取消其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及当年高考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答案来源于2021年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高中提前招生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1.为保证提前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3.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

违规处理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违规处理1、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并将考生的违规情况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2、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令第36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违规处理凡在提前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违规处理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违规处理1、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单独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并将考生的违规情况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2、对在单独招生工作中存在违规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严肃处理。

违规处理1、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提前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并将考生的违规情况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2、对在提前招生工作中存在违规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