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申请
每学年秋季开学报到后十天内学生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提供如下材料:
1.农村(含县镇)学生填写《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对象认定表》(附件1),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申请表》(附件2)。
2.户口簿复印件(含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所在页)。
3.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居委会或社区、街办相关部门出具的书面贫困证明材料。
认定表、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律用蓝黑墨水或黑墨水填写,不得使用纯蓝墨水或圆珠笔填写。班主任统一收齐,交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
(二)组织评审
班主任收到学生申请后,组织班级评审小组对申请名单进行认定及评审,将通过班级认定及审核的名单在班级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到班级上报资助名单后,会同学生处进行初审,将拟资助名单在校内醒目位置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拍照留存,接受学生家长、师生和社会监督。
(三)上报备案
拟资助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年4月及11月录入免学费资助名单。
每学期开学后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及《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分专业免学费标准。
(四)免学费资助核算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期结束后填写《国家免学费学生综合花名册》(附件3)。根据《花名册》学生人数、免学费标准等情况计算本学期应得免学费补助金额。
(五)资金落实与使用
每年年底,省财政下拨免学费补助资金并与校财务部门核对无误后,校财务部门根据校领导审核批准后使用免学费金额。
2.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申请表附件1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对象认定表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用学校名称:学生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1寸学生照片学号身份证号出生年月入学时间户籍性质年级专业名称专业性质□涉农□非涉农班级家庭经济情况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班级审核意见班级认定组长(签字):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校学生资
(一)学生申请每学年秋季开学报到后十天内学生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提供如下材料:1.农村(含县镇)学生填写《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对象认定表》(附件1),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申请表》(附件2)。2.户口簿复印件(含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所在页)。3.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居委会或社区、街办相关部门出具的书面贫困证明材料。认定表、申请表及相关
第六条免学费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对学校免学费工作负主要责任。学校每月将转入、转出、流失及毕业的学生信息和受助学生信息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及《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省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学校建立健全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统计表、资金发放凭证等资料及工作落实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第五条我省免学费补助资金由各级财政共同分担。中央财政统一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其中,生源地为西部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8:2;生源地为其他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6:4。地方负担部分,按照学校隶属关系由省和市(县、区)财政分级负担,其中,省属学校全部由省财政负担;市(县、区)学校由省财政和市(县、区)财政按6:4比例分担。
第六条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金的补助方式为:第二学年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运转出现的经费缺口,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第三学年原则上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取的收入予以弥补,不足部分由财政按照不高于三年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50%的比例和免学费标准,适当补助学校。
(四)免学费资助核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期结束后填写《国家免学费学生综合花名册》(附件3)。根据《花名册》学生人数、免学费标准等情况计算本学期应得免学费补助金额。
第三条申请国家免学费学生的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学年至本学年申请前未受过学校处分;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业成绩优良;城市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家庭困难类型是指孤儿、单亲、父母双残、单残、精神疾病、低保户、本人残疾、重大疾病、烈士子女、少数民族、人口众多等。
第七条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金的补助方式为:对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学费标准高出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的,按照民办学校实际学费标准予以补助。
第四条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
第五条免学费申请和初审办法(一)学生申请每学年秋季开学报到后十天内学生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提供如下材料:1.农村(含县镇)学生填写《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对象认定表》(附件1),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申请表》(附件2)。2.户口簿复印件(含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所在页)。3.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居委会或社区、街办相关部门出具的书面贫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