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高校根据相关招生文件要求,在组织开展综合测试的基础上,确定合格名单,学校要在本校校园网按照相关要求公示合格名单及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公示结束后,将合格名单报送至省教育厅高教处、职处,由高教处在网上公示合格名单及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公示结束后,于2017年7月底前将审核后的拟录取名单及招生计划报省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学校在办理录取手续前,不得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2.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专业具有强电与弱电结合、软件与硬件结合和基础科学与工程技术结合的特点,旨在培养涉及电能的发、送、配、用方面具备扎实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机与电器、电工与电子技术以及电力系统自动化、电气工程系统运行、计算机控制技术等方面的基本理论与技能,获得电气工程类基本技能和工程设计、开发、运行和系统集成能力的训练,并能够在上述专业领域解决相关实际工程和管理问题能力的复合应用型高级工程
招生专业及办学类型、层次、学制(一)2018年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招收的专升本专业有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汽车服务工程、测绘工程、交通运输、食品质量与安全、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文化产业管理、物流管理、酒店管理、汉语国际教育、英语、泰语等23个专业。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
第八条入伍高校新生退役入学时,原录取高校合并、撤销的,由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批次且与高考当年录取分数线相近的高校入学;原报考专业撤销的,由录取高校安排转入其他相近专业学习。
6、免试:毕业院校审核并上传证书扫描图片—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审核证书免试资格—招生院校审核免试申报专业。相关工作要求说明:
报名2016年12月底前具备免试条件的学生,请于2016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到所在(毕业)学校,按专升本报名要求,完校免试招收技能拔尖毕业生报名工作。
资格审核、综合测试高职毕业生的申请材料由高职院校完成审查并签字盖章后,报送相关本科院校,本科高校参照《通知》要求,完成报名资格初审后,将考生报名材料和《云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免试招收职业院校技能拔尖毕业生资格审查汇总表(高职毕业生适用)》一并报送至省教育厅高教处。拟接收免试考生的院校需根据考生申请人数及学校的招生、教学实际,提前做好考生综合测试组织准备工作。省教育厅完生资格审核工作
免试入学资格(一)符合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报名条件,且通过当年专升本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核。(二)优秀获奖学生免试:获国家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及国家行业部门组织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省级(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独立举办或联合举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个人单项奖的高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就读普通本科高校相关专业。(三)优秀南亚东南亚语学生免试:获得云南省高等学校南亚东南
免试申请具备免试就读本科院校资格并完成报名程序的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请向所在(毕业)院校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云南省高职高专院校毕业生专升本入学考试资格审核表》(见附件1.3)一式1份;(二)毕业证书(在校学生提供学籍证明);(三)技能大赛获奖证书或小语种等级考试证书(或由学校教务处加盖公章的等级考试成绩证明单)。
免试招生院校和专业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资格及相关本科专业招生的省内本科院校,均可开展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符合优秀获奖学生免试条件学生,原则上首选与本人所学专业及获奖所属专业类别一致的省内本科院校所公布的专升本专业,若高职毕业生获奖所属专业类别和公布专升本招生专业无法对应的,可申请省内专升本本科院校的相近专业,毕业院校、招生院校负责做好接受免试申请等相关工作。考生本人专科所学专业是否可申请
公示及录取(一)招生高校根据相关招生文件要求,在组织开展综合测试的基础上,确定合格名单,学校要在本校校园网按照相关要求公示合格名单及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公示结束后,将合格名单报送至省教育厅高教处、职处,由高教处在网上公示合格名单及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公示结束后,于2017年7月底前将审核后的拟录取名单及招生计划报省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学校在办理录取手续前,不得提前发放录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