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符合“1”、“2”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50分;同时符合“3”、“4”、“5”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取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加分,且不得超过20分。同时符合“1”、“2”、“3”、“4”、“5”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70分。
(五)打印准考证考生缴费成功后,4月13日8:00-16日14:00考生再次进入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二)加分项目及分值1.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文凭者,加50分。2.具有普通高中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士兵,加50分。3.在全区范围内,对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十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加20分,其它少数民族考生(除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外),加7分。4.对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的考生,加10分。5.对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同时符合“
联系方式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773-(传真)
3.测试地点我校除在桂林市秀峰区文采路9号设置校内考点外,还在全区14个地级市及7个县级市、县共设置37个联合测试考点(其中备用考点10个)。考生可登陆申报系统查询各考点信息,并以就近和方便为原则进行申报和考点预约。
6.对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同时符合“1”、“2”、“3”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100分。同时符合“4”、“5”、“6”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取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加分,且不得超过20分。同时符合“1”、“2”、“3”、“4”、“5”、“6”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120分。
6.对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同时符合“1”、“2”、“3”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50分。同时符合“4”、“5”、“6”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取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加分,且不得超过20分。同时符合“1”、“2”、“3”、“4”、“5”、“6”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70分。
5.对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同时符合“1”、“2”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50分;同时符合“3”、“4”、“5”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取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加分,且不得超过20分。同时符合“1”、“2”、“3”、“4”、“5”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70分。
5.对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同时符合“1”、“2”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50分;同时符合“3”、“4”、“5”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取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加分,且不得超过20分。同时符合“1”、“2”、“3”、“4”、“5”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70分。
5.对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同时符合“1”、“2”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50分;同时符合“3”、“4”、“5”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取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加分,且不得超过20分。同时符合“1”、“2”、“3”、“4”、“5”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70分。
5.对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同时符合“1”、“2”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50分;同时符合“3”、“4”、“5”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取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加分,且不得超过20分。同时符合“1”、“2”、“3”、“4”、“5”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7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