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十二条: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2017年面向河南省实施单独招生,计划招生3600名,涉及57个重点专业与方向。
序号代码招生专业计划学费元/年备注1520301工程测量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程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装饰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市政工程技术数控技术(数控加工)模具设计与制造制冷与空调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维修)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中德技师)纺织品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食品加工技术食品加工技术(烘焙技术方向)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高速铁路客运乘务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空中乘务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物联网互连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高级软件开发工程师)计算机网络技术(移动互联网开发工程师)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建设与维护)计算机网络技术(营销网络方向)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多媒体设计制作)金融管理会计会计(银行事务管理)会计信息管理商务管理连锁经营管理(门店管理)市场营销(金融营销)市场营销(市场开发与营销)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中西面点工艺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404600艺术49650104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网店设计)404600艺术50650108服装与服饰设计604600艺术51650109室内艺术设计504600艺术52650111环境艺术设计504600艺术53650207舞蹈表演404600艺术54650219音乐表演404600艺术55660213摄影摄像技术404600艺术56670102学前教育2003300师范57670202商务英语(跨境电商)503300 合计3600
第十三条:报名对象为已取得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资格中职毕业生。
第十四条:身体条件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十五条:网上报名:凡报考我院单独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或对口招生网上报名,取得报名资格,按要求采集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照片、身份证图像和指纹信息。考生统一进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请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填报时间为2017年3月22日9时至27日18时,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填报时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考生可以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第十六条:准考证的发放。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在2017年4月1日至4月8日到我院领取准考证。也可由考生所在学校统一领取。地点在学院办公楼一楼招生处。
第十七条:考试办法: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要求,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知识能力的要求,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规定、标准和《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组织命题、考试和录取。考试统一安排在2017年4月9日进行。
1、高中毕业生的评价方式。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没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知识考试;“职业技能”由我院按照专业大类分专业测试。
2、、中职毕业生的评价方式。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450分。“职业技能”由我院按照专业大类分专业测试,满分300分。考生也可以提供各种学科各级技能竞赛成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供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提供上述证书者可以申请免考“职业技能”。职业技能免试加分项如下:
(1)各种学科(包括体育、艺术等)大赛一、二、三、优秀获奖得者:
县级分别加240分、230分、220分、180分;
市级分别加260分、250分、240分、220分;
省级分别加280分、270分、260分、240分;
国家级分别加300分、290分、280分、260分;
(2)获得政府部门认可的各类资格证书者:
初级180分、中级加200分、高级加240分
第十八条:特长加分项目及政策。为鼓励考生全面发展,选拔适合我院相关专业学习的生源,经过我院评审小组审核认定后的考生实行综合素质考核加分。
第十九条:根据招生计划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计划数和生源来源(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数量,确定分类淘汰比例及录取分数线,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分名次平行时,依次按文化素质考试语、数、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预录取学生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预录考生名单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第二十条: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类型,专科层次。通过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凡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漯河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宜。第十二条:2017年学院面向河南、山西、甘肃、广东、吉林、辽宁、黑龙江等省共计招收5840人,详细计划由教育部下达到各省招生办公室。第十三条:招生计划公布形式:一是由各省招生办信息网站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院通过招生章程与学院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第十二条: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2018年面向河南省实施单独招生,计划招生3600名,涉及56个重点专业与方向(具体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数以省招办公布为准)。第十三条:报名对象为已取得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
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为确保招生工作按照省厅要求顺利推进,学院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工作组。领导小组由院领导组成。各工作组由学院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的教师、管理人员和企业人员参加并要求各工作组成员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组人员组成及具体工作职责如下:(一)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学院院长。副组长:主管招生就业和教学工作的院领导。成员:教务处、
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为确保招生工作按照省厅要求顺利推进,学院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工作组。领导小组由院领导组成。各工作组由学院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的教师、管理人员和企业人员参加,各工作组成员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组人员组成及具体工作职责如下:(一)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学院院长。副组长:主管招生就业和教学工作的院领导。成员:教务处、监察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第十二条: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2015年面向河南省实施单独招生,47个重点专业共计招生3040名。序号专业名称学制收费标准(元/年)计划(人)1电气自动化技术3年电子信息工程技术3年电子商务3年商务管理3年物流管理3年汽车检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第十二条: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2017年面向河南省实施单独招生,计划招生3600名,涉及57个重点专业与方向。序号代码招生专业计划学费元/年备注工程测量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程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装饰设计)建筑工程技术
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为确保招生工作按照省厅要求顺利推进,学院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工作组。领导小组由院领导组成。各工作组由学院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的教师、管理人员和企业人员参加,各工作组成员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组人员组成及具体工作职责如下:(一)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学院院长。副组长:主管招生和教学工作的院领导。成员:教务处、监察审计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第十二条: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2016年面向河南省实施单独招生,50个重点专业共计招生3700名。序号拟招生专业学制收费标准(元/年)计划(人)备注1市场营销(市场开发与营销)3年330070 2市场营销(金融营销)3年33
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为确保招生工作按照省厅要求顺利推进,学院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工作组。领导小组由院领导组成。各工作组由学院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的教师、管理人员和企业人员参加并要求各工作组成员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组人员组成及具体工作职责如下:(一)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学院院长。副组长:主管招生就业和教学工作的院领导。成员:教务处、
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为确保招生工作按照省厅要求顺利推进,学院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工作组。领导小组由院领导组成。各工作组由学院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的教师、管理人员和企业人员参加,各工作组成员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组人员组成及具体工作职责如下:(一)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学院院长。副组长:主管招生就业和教学工作的院领导。成员:教务处、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