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017年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考生申请表.doc
临夏现代职业学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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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3 14:59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方案仅适用于2017年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第二条临夏现代职业学院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综合评价方式。第三条临夏现代职业学院普通高职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为全面做好
第十五条资格审查和复查。4月10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学院不予受理报名申请。考生在报名过程中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和学业水平成绩,严禁弄虚作假。在报名或综合评价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它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同时,将结果反馈给考生本人和考生所在学校。由于考生个人原因和毕业学校审查不严,违反规定,报考多所院校的考生,一旦录取,
第二十八条通讯联系方式。学院招生办公室地址:甘肃省临夏市北滨河东路临夏现代职业学院教学楼309室邮政编码:731100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930-学院招生咨询QQ:学院网址:http://www.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箱:lxxdzyxyzsb@
第四章报名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记录。2.身体健康。参加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今年县(市)招办组织的高考体检,体检合格。3.中职毕业生需取得在学校实践技能测试成绩和国家及行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第十一条高考报名。考生必须参加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第十二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报名。考生可直接到学院招生办进行现场报
4.中职毕业生可提供国家或行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以上纸质报名材料者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考生的报名申请材料可以送达或邮寄到我院招生办公室,考生提供的所有纸质报名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第五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组、综合评价组、纪律监察组和后勤保障组四个工作小组。招生录取组:负责组织协调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制订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方案、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录取和学籍注册等工作。综合评价组:负责组织综合评价工作。纪律监察组:负责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后勤保障组:负责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
第十三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考生报名须提供的申请材料。参加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的考生完成报名后,须向学院招生办提供以下纸质报名申请材料:1.《临夏现代职业学院2017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考生申请表》,需毕业学校审核盖章;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中职毕业生须提供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单(需毕业学校教务部门盖章);4.中职毕业生可提供国家或行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以上纸质报名
第十七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终审核下发的为准。2017年学院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设置14个专业,计划招生485名,学制3年。具体见下表:临夏现代职业学院2017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表序号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计划数学费1应用阿拉伯语年304000元/学年2应用外语(波斯语)年204000元/学年3学前教育670102K3年304000元/学年4护理年304500元/学年5助产年20
第二十六条通过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录取的新生进入学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者,可到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临夏现代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2017年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考生申请表.doc临夏现代职业学院二〇一七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