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临沂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临沂大学;学校代码:10452;
第五条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教育
第八条 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临沂大学
2、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完成相应的学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临沂大学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九条才校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
第十条 学校简介:学校是省属综合性大学,“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工程” 立项建设单位。学校坐落在风景秀美、人文荟萃的历史文化名城、商贸物流之都、滨水生态之城、红色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山东省临沂市。前身是1941年由中共滨海区委和抗大一分校共同创建的滨海建国学院。在76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秉承“实”的校风和“明义、锐思、弘毅、致远”的校训,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实现了超常规跨越式发展。
学校现设有26个二级学院(含分校区)、4个科研院所,本科专业85个,涵盖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教育学、法学、经济学等11大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40277人,专任教师1964人,其中教授、副教授812人,博士、硕士师资1446人。
学校以“全国知名、区域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型大学”为奋斗目标。聚力定位塑校,确立科学发展愿景;聚力教学立校,创新人才培养机制;聚力科研强校,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聚力服务荣校,实现校地互动发展;聚力人才兴校,提升师资队伍水平;聚力亮校,努力拓展国际视野;聚力文化铸校,彰显特色办学精神;聚力改革活校,强化体制机制保障。努力培养“基础理论扎实,富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具有沂蒙精神特质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校校园由美国EDSA公司融合了美国斯坦福大学校园规划理念设计而成,校园环境优雅,学术底蕴浓厚。学校校舍面积113万平方米,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5亿元,馆藏纸质图书450余万册,电子图书220余万册,电子期刊3.5余万种,电子图书和电子期刊达1.4余万GB,建成了国内较为先进的数字化校园系统。
学校与美国、英国、俄罗斯、韩国、日本、法国、印度等19个国家的56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建有中韩学院、世宗学堂、中印软件学院等国际合作办学平台,中外合作本科专业2个。学校设立的汉学、中国武术、中国民族乐器、中国画、中国书法、国际经济与贸易、翻译学、艺术设计、工商管理、新闻学等专业招收国外留学生。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一条学校设立艺术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组织领导、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宜。第十二条学校设立招生监督小组,由学校纪委、监察处等部门人员组成,全面实施对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并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负责举报信件及电话的落实和查处。第十三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
第十八条校考专业合格证的发放实行校考的专业,根据本科招生计划(空中乘务专业按专科招生计划)和专业考试成绩,以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我校校考合格的考生名单,考生可于4月中下旬登录临沂大学艺术类报名系统查询、打印《临沂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
第十八条校考专业合格证的发放实行校考的专业,依据专业考试成绩,按照该专业省内计划的1:4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我校校考合格的考生名单,考生可于4月中下旬登录临沂大学艺术类报名系统查询、打印《临沂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
第十七条艺术类专业成绩的使用省内专业成绩:美术类本、专科专业均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非美术类本科专业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成绩格式保留小数点后1位);非美术类专科专业成绩使用如下:播音与主持专业:只认可我校和其他本科院校“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合格成绩。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只认可本科院校“编导”本科专业合格成绩。音乐教育(中外合作)专业:只认可本科院校音乐学类本科专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临沂大学负责解释。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39)传真:(0539)学校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邮编:276005学校网址:http://www..cn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cn
第二十六条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试、面试、核查电子档案、核对新生指纹、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有权做出处理或清退决定。
第十九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执行《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鲁教招字[2016]2号)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投档考生中,择优录取。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该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具体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1、省内本科专业:美术类专业依据专业成绩,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
第二十四条收费标准1、学费: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本科学费按学分制收费,专科学费按学年收取。2、住宿费:根据宿舍条件,每人每年600―1200元不等,按学年收取。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临沂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第二条临沂大学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第三条临沂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学校全称:临沂大学;学校代码:10452;注册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第五条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第六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第七条办学层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临沂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学校全称:临沂大学;学校代码:10452;第五条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第六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教育第八条颁发证书:1、颁发学历、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