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参加统考的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3、参加统考的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3、参加统考的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一、招收专业我校已经公布的《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收专业目录》(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所有能够支持新区发展的学科专业均可招收(须符合专业报考条件)。
2.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3、参加统考的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9、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招收的专业硕士研究生,录取属性全部必须为“定向”,必须有工作单位,学校、工作单位和考生三方签订定向协议,毕业后直接回工作单位,就读期间不允许变更录取属性。单位,学校、工作单位和考生三方签订定向协议,毕业后直接回工作单位,就读期间不允许变更录取属性。
4、招收的定向硕士研究生实行合同制。考生被录取前,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和拟录取为定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之间,必须签定定向培养合同。
4、招收的定向硕士研究生实行合同制。考生被录取前,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和拟录取为定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之间,必须签定定向培养合同。
4、招收的定向硕士研究生实行合同制。考生被录取前,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和拟录取为定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之间,必须签定定向培养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