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在报名过程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和学业水平成绩,严禁弄虚作假。
由于考生个人原因和毕业学校审查不严,违反规定,报考多所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考生,一旦录取,不予退档。
已报名考生放弃录取的必须在录取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原因和情况,由学院招生办审核后可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评价方式。实行“学业水平+职业能力”的综合评价方式。 普通高中毕业生主要从学业水平(150分)、综合素质评价(50分)和职业适应性(100分)三个方面进行考核,满分300分。 中职毕业生主要从学业水平(150分)、综合素质评价(50分)和职业技能水平(100分)三个方面进行考核,满分300分。
指导思想和招生原则(一)指导思想根据《关于做好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省内高职院校单独测试和推免招生的通知》精神,深化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中高职有效衔接,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实践能力强的优秀学生和特殊人才,为甘肃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二)招生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2.坚持自主、自律原则;3.坚持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原则。
综合评价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生对象1.高中应届毕业生;2.中职学校(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二)报考条件:1.思想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
第八条学院根据办学定位和条件,确定并申报当年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序号各分院专业计划人数咨询电话1机电信息分院计算机应用技术400931-数控技术203汽车工程分院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200931-土木工程分院道路桥梁工程技术30093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306建筑工程技术907旅游服务分院旅游管理400931--农林科技分院园林技术200931-卫生医疗分院药学200931
第十二条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学院不予受理报名申请。考生在报名过程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和学业水平成绩,严禁弄虚作假。由于考生个人原因和毕业学校审查不严,违反规定,报考多所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考生,一旦录取,不予退档。已报名考生放弃录取的必须在录取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原因和情况,由学院招生办审核后可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学院不予受理报名申请。考生在报名过程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和学业水平成绩,严禁弄虚作假。由于考生个人原因和毕业学校审查不严,违反规定,报考多所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考生,一旦录取,不予退档。已报名考生放弃录取的必须在录取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原因和情况,由学院招生办审核后可不予录取。
第十三条资格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学校不予受理报名申请。考生在报名过程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和学业水平成绩,严禁弄虚作假。在报名或测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它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同时,将结果反馈给考生本人和考生所在学校。由于考生个人原因和毕业学校审查不严,违反规定,报考多所院校的考生,一旦录取,不予退档。已报名考生放弃录取的
第十三条资格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学校不予受理报名申请。考生在报名过程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和学业水平成绩,严禁弄虚作假。在报名或测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它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同时,将结果反馈给考生本人和考生所在学校。由于考生个人原因和毕业学校审查不严,违反规定,报考多所院校的考生,一旦录取,不予退档。已报名考生放弃录取的
第十二条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学院不予受理报名申请。考生在报名过程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和学业水平成绩,严禁弄虚作假。由于考生个人原因和毕业学校审查不严,违反规定,报考多所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考生,一旦录取,不予退档。已报名考生放弃录取的必须在录取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原因和情况,由学院招生办审核后可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学院不予受理报名申请。 考生在报名过程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和学业水平成绩,严禁弄虚作假。 由于考生个人原因和毕业学校审查不严,违反规定,报考多所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考生,一旦录取,不予退档。 已报名考生放弃录取的必须在录取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原因和情况,由学院招生办审核后可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