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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新生入学档案

2017年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新生入学须知档案
中专网 更新时间:2022-03-12 14:35:43 解决时间:2018-11-05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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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档案

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县(区)招办领取纸质档案,在报到时交班主任(辅导员)处。档案请妥善保管,切勿私自拆封。

  中专 数据中心 2018-11-05 21:02

其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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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数字化方向-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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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方向:: 面向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文书、档案数字化管理等工作,部分将面向北京夏尔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定向培养。

考生电子档案-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1.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含考生报名信息(含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评语)、体检信息、高考成绩、外语听力成绩、志愿信息、术科成绩、享受照顾政策信息、诚信记录(主要有考生在考试各环节的违规违纪事实、处理结果以及其他不诚信记录等)、综合素质评价报告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纸质档案相关内容一致。电子档案一旦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2.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是高校录取考察的重要方面,原始依据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按时提供,省教育考试院按考生电子档案的格式负责扫描合成,录取时供院校参考。 (二)考生纸质档案 1.考生纸质档案由县(区)招生办统一建立并保管。考生纸质档案应装有《高中毕业生登记表》、《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照顾考生登记表》和《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信息表》等。 2.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领取本人档案,入学报到时交录取学校。 五、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公布与管理 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的通知》(教学厅[2017]4号)执行,并按全省招生工作统一安排做好计划的编制、公布与管理。 (一)计划编制 1.录取批次编制 (1)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分5个批次编制: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每批次分若干段,个别段内设置若干层。 提前批次:A段特殊类及体艺类(含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以及有政审、面试、体检、定向等特殊要求的国家专项计划)、B段国家专项(部属及省外院校)、C段国家专项(省属院校)、D段地方专项、E段精准扶贫专项、F段(层一:革命老区专项、层二: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本科))。 本科一批:G段自主选拔招生(含自主招生、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等)、H段普通类及民族班、I段其他类。 本科二批:J段普通类、民族班及体艺类(含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K段其他类。 本科三批:L段普通类及民族班、M段其他类。 高职(专科)批:N段特殊类(层一:定向(警犬技术、国内安全保卫)、农村医疗专项(专科),层二:公安、空中乘务、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专科)及精准扶贫专项(专科)、残障生,层三:直招士官)、O段普通类、民族班及体艺类(含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P段其他类。 (2)艺术类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分3个批次编制:艺术类本科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艺术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艺术类高职批(专科)。 (3)体育类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分3个批次编制:体育类本科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体育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体育类高职批(专科)。 (4)中职生招生来源计划分3个批次编制:中职生本科批(二本及以上院校)、中职生本科批(三本院校)、中职生高职批(专科)。 (5)特殊类型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根据相关规定、计划来源和录取要求等,分别编制在相应批次相应段内。 2.招生来源计划编制 (1)普通类招生来源计划编制 普通类招生来源计划按招生院校录取批次、科类、院校所在地分专业编制。西北师范大学、兰州城市学院、兰州文理学院本科层次使用西北师范大学空中乘务面试成绩的旅游管理类(航空服务校企合作培养)专业计划按普通文理类编制。计划列在N段的高职(专科)批院校的空中乘务相关专业计划按普通文理类编制。 (2)艺术类招生来源计划编制 ①艺术类专业计划按照艺术类统考计划、艺术类校考计划分列编制。 ②艺术类专业计划编制不分艺术文、艺术理,统一列为艺术类(文理兼收),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院校在报送计划时必须注明。 ③艺术类统考专业按照美术与设计学类(美术、书法、唐卡)、音乐学类(声乐、器乐、理论作曲)、戏剧与影视学类(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和舞蹈学类编制计划。省内院校艺术类各专业、省外三本院校和高职(专科)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均使用相应类别的统考成绩。 (3)体育类招生来源计划编制 ①体育类专业分别按照田径类,篮球、排球、足球类和体操、武术类三类不同专业进行计划编制与报送,并在专业备注中注明具体使用哪一类专业成绩。 ②体育类专业计划编制不分体育文、体育理,统一列为体育类(文理兼收)。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院校在报送计划时必须注明。 (4)中职生招生来源计划编制 中职生计划按照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等8个类别分批次分专业编制。 (5)民族院校、民族班和预科招生来源计划编制 民族院校、民族班、预科招生来源计划实行单列分类编制。省外民族院校普通班招生时,由招生院校按照只招收少数民族和不区分民族成份分列编制计划;省内民族院校普通班招生时,由招生院校按照聚居少数民族、散居少数民族、长期居住在民族地区的汉族和不区分民族成份四种类型分列编制计划;省内民族班、预科班招生时,由招生院校按照聚居少数民族、散居少数民族两种考生类型分列编制计划。如有特殊要求的招生院校(如要招收稀少民族的)须在招生计划中予以说明。 (二)招生来源计划公布 2017年甘肃省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上、下册)》中公布。 (三)招生来源计划管理 1.按照教育部来源招生计划管理规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必须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进行来源计划的编制、上报、审核、汇总、调整等。未经教育部批准和我省同意的招生来源计划一律不安排招生。 2.招生院校要切实加强对计划调整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规范院校预留计划的使用,并负责处理因计划调整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严禁招生院校利用计划调整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3.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录取批次原则上按同一高校同一学历层次的招生计划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如高校根据培养模式及“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确需进行批次调整的,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将同一学校的不同专业安排在同一学历层次的不同批次录取,但同一专业同一学历层次的招生计划必须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1.文化课全国统考 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考点设在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 2.艺术类专业统考 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编导和播音与主持艺术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7日;播音与主持艺术面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7日至29日。考点均设在西北师范大学。 音乐学类统考:2017年1月2日至7日,考点设在西北师范大学。 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2017年1月8日,考点分别设在西北师范大学和兰州文理学院。 舞蹈学类统考:2017年1月9日至12日,考点设在西北民族大学。 3.艺术类专业校考 省外高校艺术专业校考:2017年2月4日至22日,考点设在兰州城市学院、兰州文理学院、兰州艺术学校和甘肃省学校。 4、高职(专科)层次单独测试和综合评价录取 单独测试时间2017年4月8日-9日,并按规定格式于4月20日至21日将录取库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实施综合评价录取的院校须按规定格式于4月26日至27日将录取库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教育部报库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5.体育类统考 我省体育统考分为一般身体素质和专项两部分。一般身体素质考试时间为2017年4月24至26日,专项考试时间为2017年4月27至28日。考点设在西北师范大学。 6.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专项及文化考试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考试时间为2017年4月22至23日,专项考试时间及安排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院[2017]6号)执行。 7.中职生专业考试 考试时间为:2017年5月13日。相关考务组织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7]6号)执行。 8.听力测试 考试时间为:2017年4月14日。测试工作的相关考务组织按照《关于2017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英语听力测试有关事宜通知》(甘招委发[2017]5号)执行。 (二)考试科目和计分 1.文史类和理工类 文史类(含体育文、艺术文):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语文、数学(文)、外语(120×1.25)各科满分为150分,文科综合满分为300分,总分为各科目成绩相加之和。 理工类(含体育理、艺术理):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语文、数学(理)、外语(120×1.25)各科满分为150分,理科综合满分为300分,总分为各科目成绩相加之和。 2.中职生 按照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关于甘肃省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甘招委发[2010]34号)执行。考试科目为:文化综合素质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技能水平测试。考试内容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7年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考试类别与科目的通知》(甘教职成[2016]15号)执行。 3.藏文民语类 藏文民语类继续采用“双记总分”办法。 ①以藏文答卷“民考民”考生:藏语文、藏数学(文/理)、藏文综/藏理综、汉语、英语。藏语文、藏数学(文/理)、汉语、英语(120×1.25)各科成绩满分为150分,藏文综/藏理综满分为300分。 “民考民”英语科目100%、藏语文和汉语各占50%、藏数学(文/理)100%、藏综合(文/理)100%,以上科目相加所产生的总成绩参加普通类高校的录取;“民考民”藏语文100%、汉语100%、藏数学(文/理)100%、藏综合(文/理)100%,以上科目相加所产生的总成绩(英语成绩作为参考)参加民语类高校和专业的录取。 藏语文使用“五协”命题试卷,藏数学(文/理)和藏文综/藏理综试卷使用全国统考的翻译卷,汉语、英语科目为全国统考卷。 ②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卷“民考汉”考生:语文、数学(文/理)、文综/理综、“加试藏语文”、英语。语文、数学(文/理)、“加试藏语文”、英语(120×1.25)各科成绩满分为150分,文综/理综满分为300分。 “民考汉”英语科目100%、语文和“加试藏语文”各占50%、数学(文/理)100%、综合(文/理)100%,以上科目相加所产生的总分成绩参加普通类高校的录取。“民考汉”语文100%、“加试藏语文”100%,数学(文/理)100%、综合(文/理)100%,以上科目相加所产生的总分成绩(英语成绩作为参考)参加民语类高校和专业的录取。 语文、数学(文/理)、文综/理综、英语科目为全国统考卷,“加试藏语文”为自命题。 4.哈文和蒙文考试科目与2016年相同,所用试卷另行通知。 5.统考语种:全国统考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6.英语听力测试:按照《关于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英语听力测试有关事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7]5号)执行。英语听力成绩是高校录取考察的重要依据,2017年我省英语科目听力暂不计入高考总分,录取时供招生院校参考。 7.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舞蹈学类统考按《关于印发<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舞蹈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的通知》(甘教考院[2016]168号)执行;体育专业统考按《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统一招生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2014版)》执行。 8.英语口语和徒手画测试工作,由考生按照院校招生章程和个人情况选择报考,入校后学校负责测试;若测试不合格,由招生院校负责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三)考试组织与管理 1.普通类文化课考试 我省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使用教育部统一命制的试题及部分科目自主命题,考试的组织与管理按照《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规定》执行,全部考试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2017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统一使用文具,具体事宜按《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考试统一使用文具的通知》(甘招办发[2011]77号)及补充通知执行。 2.艺术类考试 ①艺术类专业统考。艺术类专业统考分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舞蹈学类四大类。其中,委托西北师范大学、兰州文理学院负责组织美术与设计学类;委托西北师范大学负责组织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委托西北民族大学负责组织舞蹈学类统考。考试的组织和管理按《关于做好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院[2016]167号)和《关于印发<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舞蹈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的通知》(甘教考院[2016]168号)执行。 ②省外高校艺术专业校考。在我省组织艺术类校考的外省院校考点分别是:兰州城市学院、兰州文理学院、兰州艺术学校和甘肃省学校。考点的考试与管理按照《关于印发<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教考院[2016]170号)执行。校考工作于2017年2月22日完成。 3.体育类考试 ①体育类专业统考。体育类统考分田径类,篮球、排球、足球类,体操、武术类三大类,考点设在西北师范大学。考试的组织和管理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7]3号)执行。 ②省内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我省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院校有兰州大学(田径、排球、武术),西北民族大学(田径、足球、武术),西北师范大学(田径、足球、健美操),兰州交通大学(田径、乒乓球),甘肃政法学院(足球)。考试的组织和管理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院[2017]5号)执行。 ③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招生考试。考试组织和管理按照《体育总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印发<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16]193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院[2017]6号)执行。文化考试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命题印制试卷;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试卷接收和考试的组织实施,考点设在西北师范大学。 ④体育特长生资格认定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特长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院[2017]14号)执行。体育特长生测试项目限定在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和健美操等九项。专项测试时间为4月29日;测试地点在西北师范大学。 各类体育专业术科考试时,考生必须持有身份证(或其他规定的有效证件)和县(区)招生办签发的专业准考证参加考试。 4.中职生考试 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在省招委会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管理与监督。考试继续按2016年的模式进行,命题、制卷、组考、评卷、登分、成绩汇总等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委托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组织实施,各市(州)教育局负责辖区内考生《准考证》印制与发放、专业技能成绩审核、信息上报、考场安排、考试组织等各项工作。 5.残疾生考试 残疾考生参加高考,按照《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执行。 (四)考试安全与保密 1.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及高校自行命制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2.各级招委会和有关高校均须按国家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制度,加强巡视督查,建立应急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确保考试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3.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落实应急保障,快速、妥善处理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接报省教育考试院,同时报告当地招委会,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的进一步扩大。 七、评卷 (一)2017年高校招生考试评卷工作按《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评卷实施办法》执行。 (二)省招委会成立由评卷高校及参与单位组成的全省高校招生考试评卷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全省高考评卷工作。 (三)省招委会与评卷高校签订《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工作责任书》。兰州大学负责理工类各科目的非选择题网上评卷;西北师范大学负责文史类各科目非选择题网上评卷;西北民族大学负责民族语言类文字翻译卷及汉语科目的网上评卷;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负责中职生专业考试的评卷。 (四)评卷工作遵循“坚持标准,公正准确,给分有理,扣分有据,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原则,按教育部制定的答案及评分参考,制定评分细则。各学科成立质量检查组,加强评卷复查,控制评分误差,确保评卷质量。 八、成绩公布与查询 (一)普通高考成绩查询。通过县(区)招生办查询;选择拨打移动12580信息服务中心、电信168声讯台、联通1161148查分热线进行查询;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免费查询,网址:http://www.***。 (二)艺术类统考专业成绩公布。 1.2017年1月13日,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成绩。 2.2017年1月17日,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舞蹈学类统考成绩。 3.2017年1月18日,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美术与艺术设计学类专业课统考成绩。 (三)艺术类校考专业成绩公布。2017年5月上旬,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开通校考成绩查询。 (四)体育类统考专业成绩公布。2017年5月上旬,体育类全省统考成绩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五)中职生专业考试成绩公布。2017年6月中旬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和甘肃职教信息网(http://www.***)公布。 (六)藏文民语类过渡接轨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双记总分”的两种成绩在教育考试院的网站公布,供考生本人查询。 (七)县(区)招生办负责打印考生成绩通知单。 (八)考生对成绩有疑问时,可到报名所在地县(区)招生办申请查核考分。查核考分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评、漏统计。对答题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查核范围。查分过程中,省教育考试院将组织专人负责查核,答卷不与考生和家长见面。 九、填报志愿 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部分批次投档录取实施平行志愿。志愿填报采取网上填报志愿方式。填报志愿的办法、要求及操作流程按《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征集志愿实施办法》执行。 (一)网上填报志愿 1.志愿设置 (1)实施平行志愿的本科提前批(B段、D段、E段、F段(层一:革命老区专项))、本科一批(H段)、本科二批(J段)、本科三批(L段)和高职(专科)批(N段(层三:直招士官)、O段)设置“A、B、C、D、E、F”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2)不实行平行志愿的均实行“1+1”顺序志愿(1个第一志愿和1个第二志愿,下同),本科一批自主选拔招生段(G段)除外。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3)体育、艺术类各批次志愿设置为“1+1”顺序志愿。 2.填报安排 第一次填报:6月25日20:00至27日20:00。 填报批次为:本科提前批(含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含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中职生本科批(二本及以上院校))。 高职(专科)层次的直招士官生、公安武警类、单独招生的残障生(不参加高考)、空中乘务类层次相关专业、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农村医疗专项及精准扶贫专项等志愿参加第一次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在本科二批(K段)后单独设置页面。 第二次填报:8月4日20:00-8月6日14:00。 填报批次为:本科三批(本科三批文理类、中职生本科(三本院校)批)、高职(专科)批(含体育艺术高职(专科)批、中职生高职(专科)批)。 3.填报要求 (1)在我省网上填报志愿规定的时间内,考生按填报志愿的要求在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前必须认真阅读网上填报志愿的说明及《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特别是详细研究招生计划来源说明,该说明具有明确的政策指导意义。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志愿信息准确、有效。志愿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关闭后,考生所提交确认的志愿一律不得更改。逾期不予补报。因考生志愿填报失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按考试科目类别分:理工类、文史类、体育(文/理)类、艺术(文/理)类、中职生类等。理工类、文史类考生应分批次按科类填报志愿。体育(文/理)类和艺术(文/理)类的考生既可填报体育艺术类院校及专业,也可填报普通类文理院校及专业;但同一批次内只能选定一类,体育、艺术类志愿不能与普通文理类志愿交叉混报。 计划列在提前批次A段的西北师范大学、兰州城市学院、兰州文理学院文理类旅游管理(航空服务校企合作培养)专业和计划列在高职(专科)批次N段文理类的空中乘务相关专业,仅限参加了西北师范大学空中乘务面试的考生填报,采取“1+1”顺序志愿模式。此类考生在同一批次的不同志愿中可以根据本人成绩填报其他艺术类专业但不能与其他普通文理类专业交叉混报。本科层次征集志愿时间与体育艺术类专业征集志愿同步进行,高职(专科)层次只征集一次志愿,征集志愿时间与普通文理类第一次征集志愿时间同步进行。 (3)藏文民语类考生可根据“双记总分”办法产生的两种总分成绩,考生结合考试成绩、本人意愿自行决定填报普通类高校或民语类高校志愿。 (4)参加高水平艺术团、自主招生及高校专项志愿填报在本科一批自主选拔招生段(G段)。符合三类自主招生条件的考生只能根据自身情况填报其中的一类志愿。 (5)填报高职(专科)层次的定向(警犬技术、国内安全保卫)、农村医疗专项、直招士官、公安武警类、单独招生的残障生(不参加高考)、少数民族紧缺人才专项、精准扶贫专项及空中乘务类相关专业等志愿的考生,在本科二批(K段)后按院校专业按计划性质类别分三个层次顺序单独设置填报页面。 (6)凡填报定向招生专业的考生,须根据招生院校的要求与招生学校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二)征集志愿 1.征集批次 除本科提前批次(C段、F段(层二: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本科一批(G段)等两个批次3个段不实行征集志愿外,其他批次其他段均实施征集志愿。 2.征集次数及范围 本科提前批: A段(1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B段、D段、E段、F段(层一:革命老区专项)(1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含20分,下同)以内的考生。 本科一批: H段和I段(1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H段中省内院校民族班征集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内的考生(含40分,下同);I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按征集后的志愿适当降分。 本科二批: J段和K段(2次): 第一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J段中省内民族院校征集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内的考生;K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按征集后的志愿适当降分。 本科三批: L段和M段(1次):参照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30分以内的考生。M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按征集后的志愿适当降分。 高职(专科)批: N段面向参照分数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征集一次。 O段和P段(2次):参照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P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按征集后的志愿适当降分。 使用统考成绩的体育艺术类各批次各段征集1次志愿,征集志愿的具体实施办法按体育艺术类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征集志愿设置 实施平行志愿的本科提前批(B段、D段、E段、F段(层一:革命老区专项))、本科一批(H段)、本科二批(J段)、本科三批(L段)和高职(专科)批(N段(直招士官)、O段)征集志愿时设置“A、B、C、D、E、F”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实行顺序志愿的本科提前批(A段、本科一批(I段)、本科二批(K段)、本科三批(M段)、高职(专科)批(P段)征集志愿时设置“1+1”顺序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体育、艺术类征集志愿设置为“1+1”顺序志愿。 4.征集志愿时间 详见《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征集志愿实施办法》。 5.征集志愿投档要求 实行平行征集志愿投档模式按院校计划缺额数的100%比例投档。 征集志愿后,原填报志愿作废,第二次征集后第一次征集的志愿作废,录取程序将按新征集的志愿投档。 (三)组织分工 1.网上填报志愿和征集志愿的工作在省招委会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负责,各级招生办按照分工及职责负责具体实施。 2.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网上填报志愿和征集志愿的整体组织工作;市(州)招生办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各县(区)志愿的网上填报工作,并及时传达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实时监控辖区内各县(区)志愿填报进度;县(区)招生办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工作人员及考生的培训、实时监控辖区内志愿填报进度,提供网上填报志愿所需的网络环境。 (四)填报地点及网址 1.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主页是网上填报志愿的唯一官方网站,考生按志愿填报系统要求和提示登录页面进行志愿填报。征集志愿的网址与填报志愿的网址相同。 填报网址:http://www.***。 2.网上征集志愿对上网地点不作限制,考生可自行选择上网地点。 十、录取 我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一)录取时间 7月5日开始,8月26日结束。 (二)分数线公布 全省录取分数线将分两次确定,两次公布。 第一次:划定本科一批、二批、三批、高职(专科)批,中职生本科批(二本及以上院校)、中职生本科批(三本院校)、中职生高职(专科)批、旅游管理类(航空服务校企合作培养)以及民族院校本科文、理科低控制分数线。 第二次:在体育艺术类本科志愿汇总后,划定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分数线。 (三)投档原则 1.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解释。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检查我省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2.高校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新生。高校录取工作要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应主动与院校沟通和协调,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招生院校未经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册》未加盖省招委会录取专用章而被录取的考生,均属国家录取体制外招生,其录取无效。 各种特殊招生,须经过教育部网上招生录取系统,保证考生正常电子注册。 3.高校根据在我省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教育考试院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并在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调档比例按照相关规定和高校协商意见执行调整。 4.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即:由高考成绩总分加上全国性照顾政策分值后生成排序成绩,按排序成绩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在对考生排序时,排序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四)投档程序 1、提前批(A段、B段、C段、D段、E段、F段),按照“段段清”原则,按段的编排顺序投档,先投A段,A段单独征集一次,再分别投B段、C段、D段、E段、F段(层一:革命老区专项),C段不征集,F段(层一:革命老区专项)结束后,B、D、E、F段(层一)统一安排征集一次,后投F段层二: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本科)。 2.本科一批(H段、I段)、本科二批(J段、K段)、本科三批(L段、M段)、高职(专科)批(O段、P段)投档时,先投放普通文理类及民族班段,再投放其他类段。两类结束后同时征集,征集志愿仍然先投放普通文理类及民族班段,再投放其他类段。 3.高职(专科)批特殊类N段投档顺序:本段内院校专业按计划性质类别分三个层次顺序设置,按照“层层清”原则,先投层一:定向计划(警犬技术、国内安全保卫)、农村医疗专项(专科)院校,再投层二:公安武警类、空中乘务、少数民族紧缺人才(专科)及精准扶贫专项(专科)等计划,后投层三:招收直招士官院校。 4.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按考生志愿进行投档。 5.填报高职(专科)层次的定向(警犬技术、国内安全保卫)、农村医疗专项、直招士官、公安武警类、单独招生的残障生(不参加高考)、少数民族紧缺人才专项、精准扶贫专项及空中乘务类相关专业等志愿的考生,在本科二批(K段)后按院校专业按计划性质类别分三个层次顺序单独设置填报页面,录取在高职(专科)批(N段)。 6.体育、艺术类投档安排在对应批次和对应段进行,使用统考成绩的招生院校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征集志愿均按文化课和专业课“双上线”条件投放考生全部电子档案;使用校考成绩的招生院校,按文化课上线和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条件投放第一志愿、第二志愿考生全部电子档案。 7.自主选拔、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总分、试点高校给予的优惠分值和试点高校终确定的模拟投档线投档。高校必须在投档后6小时工作时间内通过计划来源系统调入计划并录取结束。 8.本科提前批次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省属院校(C段),如计划实施区域生源不足时,可按照考生志愿和成绩在批次控制分数下40分以内(含40分)投档,确保招生计划顺利完成。 9.本科提前批次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F段,如计划实施区域生源不足时,汉族考生在院校文理类批次控制线下50分以内(含50分)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在院校文理类批次控制线下80分以内(含80分)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藏区专项民语类本科计划在文理类民族线下80分以内(含80分)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 (五)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六)高校根据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并加盖省招委会录取专用章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县(区)招生办领取纸质档案。县(区)招生办检查“三证”后,调阅核准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考生录取信息无误后,发给考生纸质档案,考生办理户籍迁移和报到注册等手续;高校凭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和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办理新生入学手续及户籍登记等手续。 由于网络传输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协商妥善解决。 (七)为净化招生环境,排除外界干扰,招生录取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参加远程网上录取的高校,应提前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联络人等,加强通讯联络,使网上录取畅通无阻。 (八)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无计划招生,不得擅自录取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不得先招生后审批,不得通过中介组织招生,不得乱发《录取通知书》。 (九)藏文民语类考生录取 藏文民语类考生,本科一批安排在本科一批其他类段(I段)录取,本科二批安排在本科二批其他类段(K段)录取,本科三批安排在本科三批其他类段(M段)录取。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4),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考生档案-兰州文理学院

甘肃考生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到县(市、区)招生部门办理高考纸质档案转移手续,档案材料须装入专用档案袋,密封并盖有密封章。请妥善保管并自带来校,于入学报到时交所在学院。其他省份考生档案按照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统一邮寄或自带。 七.户口迁转 新生入学是否迁转个人户籍,采取新生自愿,原则上不要求新生迁转户籍。新生如需迁转,需持本人《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证,迁往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面滩400号(兰州文理学院)”,报到时将户籍迁移证、录取通知书交考生所在学院,开学后以学院为单位交到校保卫处进行统一办理。 八.党(团)组织关系及其他事项党、团员要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党(团)员关系转接、校园一卡通、体检费、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收取等手续,报到结束后由各院系以班为单位统一办理。体检费50元/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险按省上相关部门规定收取。新生可自带卧具,也可到校内购买,校内有甘肃省教育厅统一招标的定点卧具供应商在校设立直销点。 生源地助学贷款咨询及新生绿色通道办理请到学生工作处办公点(绿色通道)咨询。 九.新生入伍办理学籍保留注意事项凡在高中报名应征入伍且已经应征的,应在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及《入伍通知书》 到校报到注册,并在学生工作处(武装部)登记,并到教务处办理休学手续,以便保留学籍。 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再到部队报到。 报到时如有问题,请到学生工作处办公点进行咨询。 温馨提示: 1.2019年9月5日至9月6日新生报到期间,新生接待点均有工作人员,以校旗为标志,佩戴统一标识。 2.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规定的文件精神,为了确保新生质量,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3.缴费手续应由新生本人亲自办理,不要轻易把钱交给陌生人,谨防上当受骗。同时,请各位新生妥善保留收费凭据,特别提醒家长不要将收费凭据带走。 财务处联系电话:(0931)8685424 详情https://zjc.***.cn/_upload/article/files/a5/cb/07a5e3f34e589eb9a676d9916e7e/103e50bb-21aa-4c8d-9da6-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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