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兰州现代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使广大考生更清楚地了解学院具体录取规则,确保教育部招生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落到实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学院普通专科(高职)、综合评价录取、中职生对口升学和中高职衔接等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全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全称:兰州现代职业学院
第五条学校代码:14594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学历的三年制高等职业教育
第七条学校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一只船南路39号
第八条办学性质: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是2016年2月25日甘肃省人民政府以甘政函〔2016〕31号文件批复同意设立的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职业学校,以实施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学院由兰州市人民政府举办和管理。
第九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拟定招生计划,研究招生相关政策,组织实施招生录取,讨论决定招生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党委书记、分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十条学院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工作。
(一)园林技术
专业代码:410202
本专业主要学习园林植物栽培与养护、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草坪建植与养护、花艺造景、园林工程等课程。
培养面向城市建设、旅游服务、园林管理、园林植物生产及环境保护等部门,从事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管理,园林开发经营与绿地维护管理等方面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人才。
(二)畜牧兽医
专业代码:410303
本专业主要学习猪、牛、羊、鸡生产,动物传染病防治,动物寄生虫病防治,畜牧业经济与管理等课程。
培养从事养殖场生产技术与管理、动物防疫、动物门诊、饲料及兽药营销、宠物疾病诊治等高素质应用型技能人才。
(三)园艺技术
专业代码:410105
本专业学习蔬菜、果树、花卉、食用菌等园艺植物生产、植物保护、插花盆景制作、园艺作物市场营销、农业组织经营管理等新型特色课程。
注重培养学生综合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在园艺生产部门、果蔬花卉经营部门、都市休闲园艺及创作、自主创业等行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健全体魄的新型应用型技术人才。
(四)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
专业代码:500203
本专业学习工程机械柴油机结构与检修、工程机械底盘结构与检修、工程机械电气设备结构与检修、工程机械液压系统结构与检修、工程机械控制技术等课程。
培养具备现代工程机械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够从事工程机械使用与维修、工程机械运用与技术服务、现代工程机械的制造、经营销售及售后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五)园林工程技术
专业代码:440104
本专业主要学习园林绿化、园林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CAD)、园林项目经营管理、园林项目招投标预决算等特色课程。
培养面向园林与建筑企业,从事园林工程施工与管理、园林景观设计、园林经营及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人才。
学院代码:14594
网址:www.***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兰州新区职教园区九龙江街500号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农林科技学院
联系电话:0931-6515159
1、学业水平(占150分)(1)高中生学业水平(150分):普通高中毕业生以毕业学校提供会考成绩证明为依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折算成绩。(测算方式:各科成绩的算术平均数乘以1.5=学业水平;分数等级的折算:A记90分、B记80分、C记70分、D记50分)(2)三校生学业水平(150分):以毕业学校提供的主干课学业成绩证明为依据进行成绩折算。(测算方式:各科成绩的算术平均数乘以
活动目的 通过筛选,招收符合条件的优秀在校生直升大专,全面促进幼儿教师培养质量的提升。
第二十条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可登录学院网站或来电咨询我院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一只船南路39号邮政编码:730030咨询联系电话:0931-学院网址:http://www.
第八条学院根据办学定位和条件,确定并申报当年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序号各分院专业计划人数咨询电话1机电信息分院计算机应用技术400931-数控技术203汽车工程分院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200931-土木工程分院道路桥梁工程技术30093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306建筑工程技术907旅游服务分院旅游管理400931--农林科技分院园林技术200931-卫生医疗分院药学200931-助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兰州外语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第二条学院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综合评价录取方式。第三条学院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坚持全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兰州外语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推免考试招生工作。第二条学院推免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综合评价方式。第三条学院推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坚持全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
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兰州现代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使广大考生更清楚地了解学院具体录取规则,确保教育部招生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落到实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兰州现代职业学院2018年普通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二条兰州现代职业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学业水平+职业能力”的综合评价方式。第三条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普通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确保综合评价招生各项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兰州现代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使广大考生更清楚地了解学院具体录取规则,确保教育部招生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落到实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兰州现代职业学院2017年普通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二条兰州现代职业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学业水平+职业能力”的综合评价方式。第三条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普通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确保综合评价招生各项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