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等级分值备注全国职业技能比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20分限教育部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也可报考学院免试入学。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15分限浙江省教育厅组织,且所获奖项与报考专业相关。地市级三等奖及以上10分限浙江省内各地(市)教育部门组织,且所获奖项与报考专业相关。浙江省创新创业、电子商务比赛三等奖及以上5分限浙江省教育厅组织含(浙江省中职学校“企业出题,学生破题”创新比赛、浙江省中职学校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浙江省电子商务大赛创业创新精英赛和个人赛比赛项目)(集体项目限排名前三人)学科竞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20分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外语、物理、化学、数学、语文、历史、地理学科竞赛。省三等奖及以上15分地(市)级三等奖或前三名及以上10分文艺比赛地(市)级三等奖或前三名及以上10分限宣传、文化、教育等相关主管部门组织且发证的个人项目且现场认证时具备相应奖项证书水平。国家等级运动员国家二级及以上20分限体育、宣传、文化和教育主管部门主办赛事,且限田径、篮球、舞龙、游泳、健美操项目且现场认证时具备相应奖项证书水平。中学生体育竞赛地市级及以上前八名
1、所有素质特长测评由学校提前招生工作组初审,考生需带证书原件现场认证通过后报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认定。
2、证书、奖状获得时间须在高中阶段且在学校报名截止日期之前,不累加、高分为20分。
3、各环节测试时间、地点
(1)测试时间:2017年4月15日(周六),详见准考证。
(2)测试地点: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校内。

2素质特长考评学校成立素质考评组对学生提交的素质特长材料进行考评素质特长考评分值为20分在高中阶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素质特长考评中获得相应的考评分同一考生同类项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加但累加高不超过20分素质特长考评得分标准见表2表2素质特长考评得分标准序号项目等级分值1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技能竞赛不含其下属部门或协会学会组织的比赛项目省级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20分地市级前三名或三等奖含以上10分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含以上20分地市级10分3参加教育体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不含其下属部门或协会学会组织的比赛项目国家等级运动员二级含

5.素质特长考评:学校成立素质考评组,对学生提交素质特长材料进行考评。素质特长考评分值为20分。在高中阶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素质特长考评中获得相应的考评分,同一考生同类项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加,但累加高不超过20分。序号项目等级分值1中职学校师生技能竞赛省级三等奖(含)以上20分地(市)级三等奖(含)以上10分2高中阶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含)以上20分地(市)级(含

2.素质特长考评学校成立素质考评组,对学生提交的素质特长材料进行考评。素质特长考评分值为20分。在高中阶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素质特长考评中获得相应的考评分,同一考生同类项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加,但累加高不超过20分。素质特长考评得分标准见表2。

5.素质特长考评学校成立素质考评组,对学生提交的素质特长材料进行考评。素质特长考评分值为20分。在高中阶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素质特长考评中获得相应的考评分,同一考生同类项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加,但累加高不超过20分。序号项目等级分值1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省级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20分地市级前三名或三等奖(含)以上10分2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中职学校师生技能竞赛

2.素质特长考评素质考评组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素质特长材料进行考评。素质特长考评分值为20分。在高中阶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素质特长考评中获得相应的考评分,同一考生同类项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加,但累加高不超过20分,素质特长考评得分标准见表2。表2素质特长考评得分标准序号项目等级分值1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省级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20分地市级前三名或三等奖(含)以上1

2.素质特长考评在高中阶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素质特长考评中获得相应的考评分,同一考生同类项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加,但累加高不超过20分。序号项目等级分值1中职学校师生技能竞赛省级三等奖(含)以上20分地(市)级三等奖(含)以上10分2高中阶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含)以上20分地(市)级(含)以上10分县(市、区)级(含)以上5分续序号项目等级分值3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

5.素质特长考评学校成立素质考评组,对学生提交素质特长材料进行考评。素质特长考评分值为20分。在高中阶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素质特长考评中获得相应的考评分,同一考生同类项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加,但累加高不超过20分。序号项目等级分值1高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省级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20分地(市)级个人前三名或三等奖(含)以上10分2参

2.素质特长考评在高中阶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素质特长考评中获得相应的考评分,同一考生同类项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加,但累加高不超过20分。具体见表1。表1素质特长考评得分标准序号项目等级分值1高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省级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20分地(市)级个人前三名或三等奖(含)以上10分2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中职学校师生技能竞赛省级个人前六名或三等

第十四条素质特长考评和赋分办法1、所有素质特长测评由学校提前招生工作组初审,考生需带证书原件现场认证通过后报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认定。2、证书、奖状获得时间须在高中阶段且在学校报名截止日期之前,不累加、高分为20分。3、各环节测试时间、地点(1)测试时间:2017年4月15日(周六),详见准考证。(2)测试地点: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校内

第十四条素质特长考评和赋分办法项目等级分值备注全国职业技能比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20分限教育部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也可报考学院免试入学。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15分限浙江省教育厅组织,且所获奖项与报考专业相关。地市级三等奖及以上10分限浙江省内各地(市)教育部门组织,且所获奖项与报考专业相关。浙江省创新创业、电子商务比赛三等奖及以上5分限浙江省教育厅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