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12月2日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2月3日附件: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时间进程表时间完成内容说明3月1日—3月31日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zsw/逾期系统关闭;3月1日—3月31日素质特长学生材料寄送须符合我校章程规定的记分范围和条件,以邮戳为准,逾期不收;4月3日前符合素质特长记分考生公示在招生网上公示
2.外省转入我省考生的学考成绩,必须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否则我院不予认可,计分为0。(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二).全部测试环节结束后,公示考生各项成绩,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1.普通高考考生浙江省学业水平(会考)等第折算简称学业水平等第折算,根据考生报考专业以语文、数学、外语加两门专业选择科目的等第折算成绩,专业选择科目表如下:序号专业名称选择科目1旅游管理历史、政治2模具设计与制造物理、信息技术3化工技术类物理、化学4建筑工程技术物理、信息技术5钢琴调律历史、地理6市场营销信息技术、地理浙江省学业水平等第折算表等第ACE折算分数满分200分,以报名截止
第五条学院2016年面向浙江省应往届普通高中文科、理科等普高类毕业生共计130名,具体如下:招生专业及计划:市场营销文科10人,理科10人;应用电子技术理科15人;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理科15人;旅游管理文科10人,理科10人;园艺技术文科10人,理科10人;会计文科10人,理科10人;应用英语文科10人,科理10人。学费:应用电子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专业6600元/学年;市场营销、旅游管
3.学院直接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获取考生的(包含且不仅包含身份证号、姓名、专业志愿、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技能考试成绩等)各类信息。若考生该类信息与上级主管部门提供不一致或有异议的,应在考生信息确认期,向所属主管单位(如考生所属地区教育局高招办)提交修正申请,但学院仅在报名期限内根据上级主管单位的结论修正。报名截止日期之后各类信息(包含且不仅包含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技能考试成绩等)变化的,以报名截止日期
2.高职单考单招考生浙江省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折算按限报科类的浙江省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折算,将满分成绩折算为200分,简称技能成绩折算。
(四)已被2017年高职提前招生录取、或者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1)经中学及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审核并盖章的《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2)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3)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和《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报名证》复印件各一份;(4)体检反馈单(或体检表)一份。
2、本计划表不包含“提前招生”计划数、“3+2、五年一贯制“转入计划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