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南昌工学院办学地点为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创业南路998号,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院校代码:13421(国标代码),办学层次:本科院校,办学性质:民办。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本科、本科预科、专科层次的学历教育的招生工作。
第四条、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分管校领导和纪委书记等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的重要事项。
第六条、招生期间学校成立由招生就业处、各职能单位、二级学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本科预科及专科招生宣传、录取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统筹协调落实相关招生工作。
第七条、学校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本科、本科预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招生章程及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实施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与各职能单位、二级学院共同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
(四)负责学校录取各类考生,并负责处理录取中的各种问题。
(五)对录取新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第八条、学校纪检(纪委)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九条、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使用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优质教育资源享有情况、生源质量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
第十条、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书,或查阅我校对外公布的招生简章。
(一)代收费相关标准(自愿缴纳)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
缴费标准 | |||
1 | 住宿费 | 四人间,内有空调、热水器、洗衣机直饮水机 | 1800元/人 |
2 | 教材预收费 | 普通本专科教材费1000元/学年,艺术类本专科1200元/学年 | |
3 | 生活用品 | 包含10件套:塑料水桶、塑料洗脸盆,盖被、垫被棉胎、床单2)、被套2)、 枕套⑵.枕心冰丝凉席行李环保袋 | 330元/人 |
4 | 军训服装费用 | 包含4件套:帽子、迷彩服.解放鞋迷彩汗衫2) | 150元/人 |
5 | 新生体检费 | 所有专业 | 70元/人 |
6 | 保险费 | 所有专业 | 50元/人/学年 |
7 | 财产押金 | 该项费用待毕业时如空调及配件未损坏金额退还 | 150元/人 |
8 | 校园一卡通 | 饭卡预存款 | 100元/张 |
9 | 空调使用费 | 所有专业 | 200元/学年 |
10 | 空调押金 | 该项费用待毕业时如空调及配件未损坏金额退还 | 100元/人 |
项目 | 使用费 (及时发生及时收取) | 数量 | 押金 |
热水 | 住宿费 | 每升 | 5元(押金预存) |
网络设备 | 根据市场网络运营商 收费标准 | 根据市场网络运营商 收费标准 | |
宿舍电费 | 0.62元/度 | 无 | |
直饮水 | 0.3元 | 每升 | 无 |
开水机 | 0.1元 | 每升 | 5元(押金预存) |
洗衣机 | 1元/单脱水 | 每次 | 无 |
2元/快速洗 | 每次 | ||
3元/标准洗 | 每次 | ||
4元/加强洗 | 每次 | ||
烘干机 | 6元/快速除螨 | 每次 | 无 |
8元/标准除螨 | 每次 | ||
10元/标准杀菌 | 每次 | ||
12元/强力杀菌 | 每次 | ||
打印机 | 0.3元/单面 | 每张 | 无 |
0.5元/双面 | 每张 | ||
1元/彩印 | 每张 | ||
共享充电宝 | 1.5元 | 半小时 | 无 |
自动售卖机 | 根据市场食品价格 | 无 |
学校网址:www.ncpu.edu.cn
学校招生主页:http://zsb.ncpu.edu.cn
传真:0791-87713759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阁皂山大道998号邮编:330108
第十八条学校对各省(市、自治区)的优惠加分政策均按国家教育部及有关省份高考加分、降分政策执行,在录取时予以认可。浙江省、上海市投档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在考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若均无政策性加分,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顺序比较高考单科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南昌工学院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招生章程及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决定。(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实施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三)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与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共同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四)负责学校录取各类考生,并负责处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南昌工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第三条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四条学校全称南昌工学院第五条学校代码13421国标代码8237江西省代码第六条办学性质层次和类型民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七条办学定位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应用型本科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学校公益为先、文化为基和教育为本的办学理念,帮助家庭困难新生来校就读,顺利完成学业,体现学校公益办学、扶危济困的社会责任,学校设立了贫困新生专项助学金。为做好贫困新生专项助学金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贫困新生专项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在江西省本省招收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第三条被我校录取并报到的江西籍本、专科新生均可申请贫困新生专项助学金。第四条贫困新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南昌工学院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九日
第七条、学校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本科、本科预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招生章程及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决定。(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实施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三)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与各职能单位、二级学院共同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四)负责学校录取各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南昌工业工程学校办学地点为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创业南路998号,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一所普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院校代码:555,办学层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办学性质:民办。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中专学历教育的招生
第三章招生计划第十一条、学校招生网(http://zsb./)是学校招生信息公开网站。学校通过招生网发布有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信息、提供录取结果查询等服务。第十二条、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根据考生进档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进行。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第十三条、艺术类专业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南昌工学院2018年普通本科、本科预科、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第三条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南昌工学院办学地点为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创业南路998号,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院校代码:13421(国标代码),办学层次:本科院校,办学性质:民办。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本科、本科预科、专科层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