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学制与学费(一)博士研究生学制原则上为3-4年。(二)博士研究生均需交纳学费,费用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八、学制及学费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学习年限(含休学)长不超过6年。学费为10000元/年,按照四年收取。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学习年限(含休学)长不超过6年。学费为10000元/年,按照四年收取。

八、学制及学费各专业基本学制三年。根据《关于制定我区研究生学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4〕244号)规定,文学类专业学费为7100元/生·年,其它学科门类专业学费为7500元/生·年。

六、学制、学费、培养及就业1.学制为4年,长学习年限为6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被录取考生须在学制年限内全学习。由于考生与服务单位因报考、学习时间等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2.学费为20,000元/学年(共80,000元)。3.此次招收的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录取时考生、工作单位、培养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后,方可办理录取手续。录取考生的学籍在我校,其他各种关系均在原单位。4.录取考生按照学院的培养方案开展课程学习和社会实践,通过培养环节考核,达到学术成果要求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条件,颁发毕业证书

六、学制、学费、培养及就业1、学制为4年,长学习年限为6年,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在论文撰写阶段至少在我校学习3个月以上。2、学费为20,000元/学年(共80,000元)。3、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录取时考生、工作单位、我校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后,方办理录取手续。录取考生的学籍在我校,其他各种关系均在原单位。4、录取考生按学校的培养方案开展课程学习和社会实践,符合毕业条件,颁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学位。5、录取考生毕业后按协议规定回原单位工作。

六、学制、学费、培养及就业1.学制为4年,长学习年限为6年,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须在学制年限内全学习,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在论文撰写阶段至少在我校学习3个月以上。由于考生与服务单位因报考、学习时间等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2.学费为20,000元/学年(共80,000元)。3.此次招收的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录取时考生、工作单位、培养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后,方可办理录取手续。录取考生的学籍在我校,其他各种关系均在原单位。4.录取考生按照学院的培养方案开展课程学习和社会实践,

七、学制及学费:我校博士生学制为三至六年,所有录取类型的考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每年10000元。

七、学制及学费:我校博士生学制为三至六年,所有录取类型的考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每年10000元。

七、学制及学费: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直博生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长修业年限(含保留学籍和休学时间)为6年(直博生为7年)。所有录取类型的考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每年10000元。

七、学制及学费:我校博士生学制为三至六年,所有录取类型的考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每年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