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复议制度学校对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复议制度,对投诉和申诉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七、录取原则1、按考生的录取总成绩分学院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2、根据《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名额分配办法》规定,每位博士生导师2017年招收博士生不超过1人(包括已招收的硕博连读生在内)。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以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体检不合格、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替考。4、被我校拟录取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1.学校将由研究生院和校纪委共同负责复试过程的监督和复议。2.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细则及实施办法、复试结果(包括复试成绩、复试排名、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应及时在研究生院主页和各学院(研究院)网上显著位置公布。对于不予录取的考生,各学院(研究院)要及时通知到考生本人。复试成绩未公示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阅或对外公布。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申诉的监督举报电话。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456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监督举报电
(五)复议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复议制度。考生认为学院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规定的,可向学院提出异议或向学校提出申诉或举报。对投诉和申诉反映的问题,学校和学院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学院将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检查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六、录取成绩计算办法1、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0.8+英语听说成绩*0.2。2、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0.6+复试成绩*0.4。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四、参加复试的成绩要求英语成绩要求≥45分,总分要求≥150分。
(一)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为组长,学院党政领导组成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复试工作监察员一名,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成立院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和各专业(领域)复试小组组长组成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研究确定本学院的复试细则、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以及其它相关事宜,明确各小组职责。(二)各专业(领域)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5人组成,设组长1人、秘书1人,组织本专业(领域)的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等。每个复试小组安排专职监督员1人。有直系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年度研究生复
1)复试小组的工作职责为: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命题和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
4、复试的监督和复议(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检等部门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同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及考场进行现场监察。(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公布。(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八、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和复议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研究生处对复试工作中各项成绩复核及考务工作的协调组织全面负责。2.实行信息公示制度。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按要求公布公示。3.实行复议制度。申诉电话:0532-85071099,邮箱:jiwei@.cn,部门:纪委监察室。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