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法律硕士联考有关要求(一)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事业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4.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035101的考生,大学学习的专业不能是法学专业(包括: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
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以上考试科目设置以教育部正式公布的为准。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以上考试科目设置以教育部正式公布的为准。
4.清华大学法学院网址:http://..cn清华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明理楼107室)电话:010-62781334邮政编码:100084清华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一)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事业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4.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035101的考生,大学学习的专业不能是法学专业(包括: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三、录取1.联考考生复试及格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2.我校在2017年计划招生120人(含推荐免试生不超过75名),学习地点:清华大学(北京,校本部)。
(三)初试参加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如下: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以上考试科目设置以教育部正式公布的为准。
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清华大学二校门东侧。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咨询电话:62782192传真:62770325电子邮件:yjszb@mail..cn
五、信息查询、联系方式1.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新信息,请查阅网上报名网页:yz..cn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清华大学二校门东侧。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咨询电话:62782192传真:62770325电子邮件:yjszb@mail..cn3.清华大学查号台:.清华大学法学院网址:http://..cn清华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明理楼107室)电话:010-62781334邮政编码:100084清华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