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1.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http://yz..cn/),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3.北京地区报考我校社会工作硕士的考生均需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北京”“清华大学”报名点,选择其它报名点无效。其他考生可在当地就近参加初试,在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就近报名点。4.凡在清华大学
五、录取1.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2.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户口、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不转入清华大学,清华大学不提供宿舍,清华大学、委托培养单位和学生须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学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3.清华大学将于2017年7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④437社会工作实务以上考试科目设置以教育部正式公布为准。
一、报考条件1.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但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一年以上(含一年)工作经验;2)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2.在境外获得的本科以上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清华大学体检要求。
六、培养1.学制为2-3年。2.分段集中授课和实习,即:每学年集中2-3次,每次集中2-4周。
七、学位授予学习期满,学完规定的课程,满足实习要求,修满学分,完成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八、培养费培养费总额为4.8万元,须在新生入学报到及每学年开学注册时交纳,届时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培养费,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三、初试参加社会工作硕士学位研究生全国入学统考,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如下: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331社会工作原理④437社会工作实务以上考试科目设置以教育部正式公布为准。
④437社会工作实务以上考试科目设置以教育部正式公布为准。
九、联系方式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84)联系人:赵老师电话:010-62798949电子邮件:yjskzhao@.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