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将高度重视对“领军计划”招生的规范管理,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和执纪问责。加强考核过程管理,完善招生决策机制;认真落实招生监管责任,加强报名、考核、录取的全过程监督。
2.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及推荐人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我校“领军计划”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复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4.本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1.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学生需在“招生类型”中选择“综合评价”,“报名类型”中选择“上海领军计划”。学生需根据自身高考选考科目及各专业组要求进行申请;允许至多兼报两个专业组,每个专业组内多允许填报5个专业(类)志愿。临床医学专业只录取第一专业组志愿为临床医学组、且专业组内第一专业志愿为临床医学的考生。
报名方式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gaokao..cn/zhpjbm/),进入“网上报名”,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经签字确认后扫描或拍照上传。1.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学生需在“招生类型”中选择“综合评价”,“报名类型”中选择“上海领军计划”。学生需根据自身高考选考科目及各专业组要求进行申请;允许至多兼报两个专业组,每个专业组内多允许填报5
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咨询电话:010-/传真号码:010-监督电话:010-(学校纪委)电子信箱:zsb@.cn招生网址:http://.cn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2017年5月11日附件一:报名表中“综合信息”栏目填写说明zhxx.docx附件二:清华大学本
招收对象及报名条件志向远追求卓越、品学兼优、素质全面,一贯优秀并具创新潜质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综合学业成绩应在全年级前列。
选拔程序1.初评: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专家组将根据学生的高中学习发展特点及全过程表现,包括平时学业成绩、高考已考科目成绩、学科获奖情况、参与课外研究或学习的情况、科技发明/文学创作/创意创新成果的情况、文体特长情况、参与社会工作/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志愿公益活动的情况、综合获奖及突出事迹的情况、个人陈述及推荐情况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初评结果分A+、A、P、F四档。“A+”的学生可参加初
录取办法1.入围“领军计划”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2017年上海市高考,并且达到上海市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应达到合格水平。2.经与上海市商定,入围“领军计划”资格的学生零志愿批次仅能填报我校统招计划或进行“领军计划”志愿确认。学生可在其他志愿批次填报其他学校专业志愿。3.入围我校“领军计划”的学生按其综合成绩及专业类志愿,分专业组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录取时,优先录取第
2.申请表填写要求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创新实践、文学创作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在“综合信息”-“高
4.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高考总分/660×70+高校测试成绩/100×30,(四舍五入取一位小数)。注: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校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平行投档规则。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领军计划”招生专业组(专业类)及科目要求见下表。各专业组(专业类)计划数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专业组名称高考选考科目要求领军计划考试科目所含专业(类)物理基础组物理数学物理建筑类土木类环境、化工与新材料类机械、航空与动力类能源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自动化与工业工程类数理类化生类经济、金融与管理类人文与社会类法学类文理通识类通用基础组不限数学历史经济、金融与
其他1.我校将高度重视对“领军计划”招生的规范管理,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和执纪问责。加强考核过程管理,完善招生决策机制;认真落实招生监管责任,加强报名、考核、录取的全过程监督。2.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及推荐人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