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负责部门:齐鲁医药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3-4318888 4663257(传真)
电子邮箱:qlyyzsb@*** QQ咨询群:42018898
学校网址:http://www.***.cn监督举报电话:0533-4619597

第十一条招生计划我校本专科招生计划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分别以各省、区、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的为准。

第十九条学费标准:执行我校2017年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

第二十条退费标准:学生入学后因自身原因退学,退费标准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障齐鲁医药学院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下称:专升本)招生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齐鲁医药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本着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齐鲁医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招生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专业学制(年)招生计划备注临床医学2320药学2150医学影像技术270医学检验技术270市场营销280教学地点:济南康复治疗学250中药学250合计2790学校专升本招生计划通过山东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和学校网站等方式向考生公布。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助学政策: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为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为5000元)、《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为6000元);设有《国家助学金》(获得者为2000元、3000元、4000元不等),资金由省财政拨付;设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鲁商集团专项助学资金》等助学金。

第二十三条学位证书颁发:学生学习期满,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按国家规定授予相关学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一条学校全称:齐鲁医药学院第二条学校代码:10825第三条办学性质、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第四条办学层次:本科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经济开发区西过境路246号(邮编:255213)第六条批准单位:教育部第七条批准时间:1999年3月(专科院校)、2008年4月(本科院校)第八条学校概况:历史沿革学校坐落在历史悠久的齐文化发祥地

第二十七条联系方式:招生负责部门:齐鲁医药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33-、、、(传真)电子邮箱:wjyxyzsb@qlyyzsb@QQ咨询群:学校网址:http://www.监督举报电话:0533-

第二十九条联系方式:招生负责部门:齐鲁医药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33-(传真)电子邮箱:qlyyzsb@QQ咨询群:学校网址:http://www..cn监督举报电话:0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