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数以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招生对象
高职各专业招收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的考生。
(三)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为国家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
2、高职高专批次的录取,福建省的考生实行“按考生专业志愿平行投档”的模式;省外的考生按招生省份的规定实行,按照志愿清、专业清原则录取。
3、被录取新生到学院报到时,原则上不予调整专业。进校学习一学期后,若因特殊原因确需转专业、并符合学院有关转专业管理规定者,可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向学院提出申请,按程序审核,报学院领导批准后办理。
4、执行各生源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5、报考我院考生的体检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6、各专业招生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7、无外语语种限制,但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时请慎重,我院各专业仅提供英语教学。
专升本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及招生计划公布序号填报志愿填报时间1单独考试、退役士兵、普通类常规志愿8月3日8时开始至8月4日18时止2单独考试、退役士兵征求志愿8月6日8时开始至8月6日18时止3普通类征求志愿8月9日8时开始至8月9日18时止(1)普通类专升本招生计划下载(2)退役士兵专升本招生计划下载(3)单独考试专升本招生计划下载
(二)招生对象高职各专业招收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的考生。
2021年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二元制”合作办学招生简章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2020年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元制”合作办学招生简章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录取原则(一)严格按照《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高职招考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4】1号)精神执行。(二)学院2014年高职招考所有招生专业均实行“专业清”的录取原则。1、对于面向普通高中生的高职(专科),进档后,将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可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2、对于面向中职生的高职(专科),进档
(二)学院2014年高职招考所有招生专业均实行“专业清”的录取原则。1、对于面向普通高中生的高职(专科),进档后,将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可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2、对于面向中职生的高职(专科),进档后,将考生分类别按其第一专业志愿及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可按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3、对于面
招生对象及录取原则(一)招生计划经批准,本院2015年面向全国十一个省(包括福建、浙江、海南、江西、云南、安徽、山西、河南、贵州、甘肃、广西.)招生。招生专业均经省教育厅审批、教育部备案。招生计划数以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二)招生对象高职各专业招收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的考生。(三)录取原则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的有关招生政
招生对象及录取原则(一)招生计划经批准,本院2016年面向全国十一个省(包括福建、浙江、海南、江西、云南、安徽、山西、河南、贵州、甘肃、广西.)招生。招生专业均经省教育厅审批、教育部备案。招生计划数以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二)招生对象高职各专业招收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的考生。(三)录取原则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的有关招生政
招生计划、对象及录取原则 (一)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数以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招生对象:高职各专业招收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的考生。 (三)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为国家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 2、高职高专批次的录取,福建省的考生实行“按考生专业志愿平行投档”的模式;省外
招生计划、对象及录取原则(一)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数以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二)招生对象高职各专业招收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的考生。(三)录取原则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为国家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2、高职高专批次的录取,福建省的考生实行“按考生专业志愿平行投档”的模式;省外的考生按招生省份的规定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