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
2.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相关院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组成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须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3.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4.学院由教务处牵头,成立由骨干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全面负责素质测试及专业技能测试命题工作。
学院将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程序组织考试、阅卷、素质测试及专业技能测试等各环节工作,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试卷(答卷)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学院将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程序组织考试、阅卷、素质测试及专业技能测试等各环节工作,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试卷(答卷)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组织保证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2.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相关院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组成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3.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4.学院成立由教师、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全面负责文化考试和

第一章组织保障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执行院长、分管招生、教学的副院长和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的“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审定单独招生章程,制定考试办法、确定录取方案,及时处理在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全面领导学院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成立单独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办公楼203)。由招生办、教务处、纪检监察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院办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

组织保障(一)学院成立“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研究决定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二)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学院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招生就业处),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协调各组工作计划的落实。办公室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1.招生录取组

三组织保障1我院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2我院2022年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在我院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3我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高职单招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高职单招单独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4我院纪委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5我院高职单招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院教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6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单招录取工作组学院成立由分

组织保障1.学院成立“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研究决定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2.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协调各组工作计划的落实。办公室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1)招生录取组(责任

组织保障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2.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相关院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组成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须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3.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4.学院由教务处牵头,成立由骨

组织保障1.学院成立“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研究决定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2.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协调各组工作计划的落实。办公室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1)招生录取组(责任

组织保障1.学院成立“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研究决定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2.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协调各组工作计划的落实。办公室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1)招生录取组(责任

组织保障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2.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相关院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组成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须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3.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4.学院由教务处牵头,成立由骨干教师组成的专家组,

组织保障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2.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相关院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组成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须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3.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4.学院由教务处牵头,成立由骨干教师组成的专家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