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审核标准1.导师年龄教授二级岗人员年满61周岁(以当年12月31日前计算,下同)、教授三级岗人员年满59周岁、教授四级岗人员年满57周岁、其他人员年满56周岁不再新招收研究生(不再列入次年研究生招生的导师目录)。院士不受年龄条件限制。2.科研及论文入选当年度“双支计划”第五层次及以上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可免于招生资格审查。今年入选的博士研究生导师自动取得明年的招生资格。除免于招生资格审查外的其余博士生导师需具备下列条件,方具有招生资格。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SS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2篇,或在EI、CSCD、CSSCI、AHCI收录

一、基本要求招生导师必须是经过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具有我校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在职教师,同时具有良好品德,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主持或主研参与科研项目,具有研究生培养经验。

①博士、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每位研究生导师原则上只能在一个二级学科内招收研究生。已完整培养一届及以上研究生的导师可在对应层次的一个二级学科下的2个方向招生,尚未完整培养一届研究生的导师只能在对应层次的一个二级学科下的1个方向招生。需要调整招生学科的研究生导师,在一级学科内调整,须经本人申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报研究生院备案;跨一级学科调整,须经本人申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主管校长批准。

四、工作安排9月12日前,请交论文材料(复印封面及文章首页)到培养单位进行审核。科研经费我们统一到财务处查询。9月16日前,培养单位审核导师条件,确定2017年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将汇总表及论文材料报研究生院招生就业科。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院2016年8月30日

三、招生专业、方向要求及调整办法每位博士研究生导师原则上只能在一个二级学科招收博士研究生。已完整培养一届及以上毕业博士研究生的导师,可在一个二级学科下的2个研究方向招生;尚未完整培养一届毕业博士研究生的导师,只能在一个二级学科下的1个研究方向招生。需要调整招生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的研究生导师,在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内调整。经本人申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研究生院备案;跨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调整,须经本人申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主管校长批准。

1.导师年龄博士生导师不超过60周岁(1957年9月1日后出生),硕士生导师不超过57周岁(1960年9月1日后出生)。院士不受年龄条件限制。

(一)导师招生年龄按校人发?z2018?{29号《事业编制人事调配和管理规定》执行,即退休前3年(以当年12月31日前计算)不再新招收研究生。

3.延长招生年龄的博士生导师每年多招收2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或3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导师年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57周岁;专业技术四级岗人员,年龄不超过58周岁;专业技术三级岗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专业技术二级岗人员,年龄不超过62周岁;院士不受年龄条件限制。

1.导师年龄教授二级岗人员年满61周岁(以当年12月31日前计算,下同)、教授三级岗人员年满59周岁、教授四级岗人员年满57周岁、其他人员年满56周岁不再新招收研究生(不再列入次年研究生招生的导师目录)。院士不受年龄条件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