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招生专业、方向要求及调整办法①博士、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每位研究生导师原则上只能在一个二级学科内招收研究生。已完整培养一届及以上研究生的导师可在对应层次的一个二级学科下的2个方向招生,尚未完整培养一届研究生的导师只能在对应层次的一个二级学科下的1个方向招生。需要调整招生学科的研究生导师,在一级学科内调整,须经本人申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报研究生院备案;跨一级学科调整,须经本人申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主管校长批准。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只能在一个专业类别招生。需要调整招生专业类别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须经

一、基本要求导师必须是经过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具有我校博士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或研究人员,具有教书育人良好品德,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具备科研条件,主持科研项目,具有研究生培养经验。除年龄条件外,长江学者、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千人计划专家可免于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工作。

(二)招生资格基本条件符合学校规定的招生年龄要求,近三年科研项目及经费须满足条件1或条件2,且科研成果满足条件3者具有下一年度博士生招生资格。1.以第一负责人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合同经费:理工类学科(数学、统计学、理论物理除外)≥80万元,经济学、管理学、数学、统计学、理论物理≥15万元,目前承担的科研项目能够有力支撑博士生培养并足额支付博士生基础奖学金。2.以第一负责人主持纵向及横向项目/课题,到校经费:理工类学科(数学、统计学、理论物理除外)≥160万元,经济学、管理学、数学、统计学、理论物理≥30万元,目前承担的科研项目能够有力支撑博士生培养

二、对招生导师的要求学校明确导师作为研究生学术教育和思想教育的首要责任人。学院严格遵照学校“关于《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与指标分配办法》的通知”(中农大研生字〔2012〕5号)开展研究生招生工作。

三、申请审核制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要求1、兽医学院2015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人数拟不超过学校2014年下达博士指标的60%(以2014年下达指标24计算,不超过14人,指标中包含学术型博士和全日制兽医博士)。2、每位导师只能接收一位申请审核制考生,考生报考时请及时联系拟报考导师。如考生集中报考某导师而其招生名额有限,则考生在学院确定录取前在征得其他导师的同意可在二级学科内进行调剂。

一、基本要求导师必须是经过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具有我校博士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或研究人员,具有教书育人良好品德,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具备科研条件,主持科研项目,具有研究生培养经验。除年龄条件外,长江学者、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千人计划专家及校二级教授可免于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工作。

一、基本要求招生导师必须是经过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具有我校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在职教师,同时具有良好品德,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主持或主研参与科研项目,具有研究生培养经验。

三、招生专业、方向要求及调整办法每位博士研究生导师原则上只能在一个二级学科招收博士研究生。已完整培养一届及以上毕业博士研究生的导师,可在一个二级学科下的2个研究方向招生;尚未完整培养一届毕业博士研究生的导师,只能在一个二级学科下的1个研究方向招生。需要调整招生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的研究生导师,在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内调整。经本人申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研究生院备案;跨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调整,须经本人申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主管校长批准。

一、基本要求招生导师必须是经过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具有我校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在职教师,同时具有良好品德,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主持或主研参与科研项目,具有研究生培养经验。

一、基本要求招生导师必须是经过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具有我校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在职教师,同时具有良好品德,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主持或主研参与科研项目,具有研究生培养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