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七条申请者按以下程序进行申请:1.联系导师。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须取得博士报考导师的推荐方能报名。2.网上报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山东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只能填报我校一个学院的一个专业。3.递交材料。网上报名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所报考的学院寄(送)达以下申请材料:(1)《山东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2)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先提供学位授予单位的证明,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3)由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出具的硕士期间成绩单(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4)两名与报考学科相

二、招生方式博士研究生招生按考试方式分为普通招考和申请-考核。其中普通招考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和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有关要求见《山东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政研[2016]14号)(点击查看)。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通过普通招考方式报名。

四、招生计划和招生导师2018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不少于28人(含申请考核、硕博连读考生),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指标为准。招生导师详见《山东财经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查看)。

三、学制我校硕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中的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其它专业学位研究生(含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基本学制为2年。硕士研究生可根据本人学习情况提前或延期毕业。

三、学制我校硕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中的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其它专业学位研究生(含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基本学制为2年。硕士研究生可根据本人学习情况提前或延期毕业。

六、学制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6年。定向或者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学制为至少4年。

六、学制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5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5年。

九、学制实行弹性学制,原则上为3-5年,长不超过6年。

九、学制实行弹性学制,原则上为3-5年,长不超过6年。

九、学制实行弹性学制,原则上为3-5年,长不超过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