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共118个,省励志奖学金23个,在15级学生中产生。
2、国家助学金名额488个,在15、16级学生中产生,以16级学生为主。
根据各系15、16级新在校生人数,分配名额如下:
系年级人数占比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机电系15级61029%28+5737+1516级43321.8%0065汽车系15级1186%618+216级1909.6%0029会计系15级30014%14+6318+2016级31315.8%0047工商管理系15级33516%15+3420+816级42321.3%0064能源系15级52225%25+2632+616级31315.8%0047建筑系15级20710%10+4213+1016级31415.8%0047
(上表小括号里的+名额,是为鼓励各系争先创优,根据上学年的工作情况,酌情增加的浮动名额)。
按时发放,足额发放。国家助学金是国家高校助学专项资金,任何人无权截留再分配。凡是有收取学生银行卡,将学生的国家助学金公分现象,请实名举报,学院将严肃处理,必要时启动司法程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管理员供稿)
认定机构(一)校评审委员会组长:成永江副组长:王道峰、许清军、唐西光、李金盛成员:徐科春、王英峰、缪金和、贺海明张震、陈卫全、李少勇、秦辉、郝建芳(二)系评审委员会各系副主任及辅导员。(三)班级评议小组各班级成立以班长、班干部代表、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评议小组,负责认定本班级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由班级民主选举产生(申请者除外),学生代表一般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
(一)校评审委员会组长:成永江副组长:王道峰、许清军、唐西光、李金盛成员:徐科春、王英峰、缪金和、贺海明张震、陈卫全、李少勇、秦辉、郝建芳
(二)系评审委员会各系副主任及辅导员。
(二)国家助学金1、各系15、16级符合评审资格的学生向班级认定评议小组递交申请,准备评审材料(申请书、高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已经过校资助中心审核的,进入16年贫困生档案的学生不必再提交申请材料。班级评议后,将班级《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备案表》和材料上报系评审委员会审核。2、系评审委员会审核后公示3天无异议,将系《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国家助学金评审公示表
(三)班级评议小组各班级成立以班长、班干部代表、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评议小组,负责认定本班级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由班级民主选举产生(申请者除外),学生代表一般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并在必要时进行调整。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1、评审程序:(1)、系内申请——审核——公示——上报各系按专业公示2015级学生2015-2016学年度期末考试成绩排名表和各班综合考评量化积分表,通知所有符合评审条件的候选人申请。各系根据申请同学的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积分、获奖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按学院分配的名额确定系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后,向院评审委员会
(2)、学院审核校评审委员会根据教务处提供的成绩和各系上交的评审材料,确定终获奖名单。公示5天,无异议,提交省奖学金评审系统。
(1)、系内申请——审核——公示——上报各系按专业公示2015级学生2015-2016学年度期末考试成绩排名表和各班综合考评量化积分表,通知所有符合评审条件的候选人申请。各系根据申请同学的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积分、获奖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按学院分配的名额确定系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后,向院评审委员会上报。上报内容包括:《东营科技职业学院2016-2017
名额分配1、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共118个,省励志奖学金23个,在15级学生中产生。2、国家助学金名额488个,在15、16级学生中产生,以16级学生为主。根据各系15、16级新在校生人数,分配名额如下:系年级人数占比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机电系15级61029%28+5737+1516级43321.8%0065汽车系15级1186%618+216级1909.6%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