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17年4月15日-16日,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方式为笔试。
七、资格审查 普通招考考生、硕博连读考生须进行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查,不进行现场确认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4月13日-14日。
六、报名 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所有考生(含“申请-考核制”、本科直博和硕博连读人员)均须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方式另行通知。 报名后需根据我校要求交纳报考费。 因各招生单位招生计划有限,部分导师会提前接收本科直博考生或硕博连读考生,普通招考的考生在报名前,应和报考学院或导师取得联系确定导师是否还有招生计划。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3月20日。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2017年9月1日),进修过硕士阶段主干课程5门或5门以上且成绩合格,在相应的科研领域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可按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科研方面具体条件为: 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考生:近5年内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过至少10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5篇发表于国家级学术刊物;独立出版过高水平的学术专著1部;作为主持人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第一位)。
十一、学费 所有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 学费标准为: 全日制学术型各专业每生每年10000元。 全日制专业学位各专业(领域)每生每年16000元。 非全日制各专业(领域)学费标准另行公布。 所有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 学费标准为: 全日制学术型各专业每生每年10000元。 全日制专业学位各专业(领域)每生每年16000元。 非全日制各专业(领域)学费标准另行公布。
十、学制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学制为四年,本科直博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为五年。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学制为四年,本科直博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为五年。
二、招生类别 博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全日制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在校学习的博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学习的博士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实行
三、招生专业 (一)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山东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的专业为专业学位专业(领域),第五位为“Z”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第五位为“J”的专业为交叉学科专业,指导老师姓名后标“*”为我校兼职博士研究生导师。 (三)除工程博士各领域外,其余专业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不含“申请-考核制”)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2017年9月1日),进修过硕士阶段主干课程5门或5门以上且成绩合格,在相应的科研领域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可按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科研方面具体条件为:
四、招生方式 博士研究生招生分为普通招考(含“申请-考核制”)、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和硕博连读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