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时间暂定为2018年9月中旬,具体时间请见各学院通知。
2.复试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学生证原件
(3)《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点击下载)并由所在单位党委部门盖章
(4)《免试攻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点击下载)(照片处请教务处盖骑缝章)
(5)本科推免资格证明及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
(6)其他有关材料(如英语水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3.复试考核分两个部分进行,即:专业笔试及综合面试。
(1)专业笔试
主要测试考生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情况。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时间为2小时。
(2)综合面试
包括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及专业面试,主要测试外语口语、听力水平、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的情况等。重在考查营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综合面试成绩中,外语听力、口语占20%,专业素质与能力占30%,学习经历与志向占30%,综合素养占20%,各部分的成绩占比学院可以根据各自的要求,进行适当调整。综合面试时间为每个学生不少于20分钟(含外语测试时间)。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
3.复试综合成绩计算。复试综合成绩、专业笔试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计算公式一般为:复试综合成绩=专业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50%。
4.复试通过者,在中国研招网推免生系统开通后登陆中国研招网并报名我校(报名专业需与复试通过被录取专业一致),我校研招办通过中国研招网(http://yz.***.cn/)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需在12小时之内点击确认待录取,否则我校有权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5.9月20日中国研招网推免生开通系统,推免生可进入“推免生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并网上支付报名费;9月28日之后,系统报名,推荐生请第一时间提交报名信息,并及时点击待录取确认。被拟录取的推免生考生不需参加统考考生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6.按照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规定,所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每人交纳复试费100元。

第五条录取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的总成绩进行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公示。2、按照首都经贸大学的招生要求,法学院录取的标准如下:(1)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高低排序。其中所指的总成绩由考生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即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x初试成绩权重(50%)+复试成绩x复试成绩权重(50%)。(2)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被直接淘汰。

3、面试程序(1)综合面试与外语口语、听力面试同时进行。考生复试时现场抽取试题,并当场回答。原则上每名考生每次抽取三道专业试题和两道英语试题。如果考生不能回答专业试题,经考生当场申请,也可以第二次抽取一道专业试题,但将影响其总分,复试老师有权从其相应科目的总分中扣减。考生无权申请第二次抽取英语题目。(2)考生回答完毕后,参加复试的老师可以提问并要求考生回答。提问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考生创新能力、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如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

第三条复试内容和程序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综合面试。复试成绩为三部分之和,总分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50分(卷面分为100分),外语听力、口语占10分,综合面试占40分。复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为复试合格。(1)专业课笔试。重点考察对相关专业的掌握程度,考查考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检测学生是否具备继续学习深造的学科基础。专业课考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卷面满分为100分。(2)外语听力与口语。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并当场回答,外语听力、口语满分为10分。(3)综合面试。该部分由专业素质与能力、学习经历与志向、综合素养三部分组成,

第四条复试成绩的评定1、专业课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评阅试卷。2、考生回答完问题后,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再据此计算出其平均得分,每位考生的平均得分为其复试面试成绩得分。复试小组成员在本组复试工作结束后,将复试成绩上报学院。3、符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中加分政策的考生,需自行向学院提出加分申请,并同时提交符合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后确定能否加分。4、复试合格的考生将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为总成绩,并以总成绩的排名作为拟录取依据。

2、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需要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生主干课程,加试科目由学院确定,但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以笔试的方式进行,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三小时,满分为100分,任何一科加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二条复试基本要求1、参加复试的学生必须符合学校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并经学校组织的资格审查与体检。凡未经学校组织的资格审查与体检,或资格审查与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不予录取。2、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总量控制,在维护考生合法权利的基础上,严格复试程序,公平公正,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3、学院根据缺额情况和学校关于接受调剂考生的原则,接受适量的校外调剂生源参加复试。

第一条复试组织管理1、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本院复试具体工作方案。2、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统一要求,学院依据复试专业和复试人数成立复试小组,每一个复试小组由相关学科教授、副教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2、按照首都经贸大学的招生要求,法学院录取的标准如下:(1)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高低排序。其中所指的总成绩由考生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即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x初试成绩权重(50%)+复试成绩x复试成绩权重(50%)。(2)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被直接淘汰。

一、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1、领导小组组长:喻中领导小组成员:喻中、米新丽、张世君、张益铭2、法学院复试工作联系人:刘影联系电话:83952240

第六条其他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法学院2017年3月21日附:复试工作具体安排一、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1、领导小组组长:喻中领导小组成员:喻中、米新丽、张世君、张益铭2、法学院复试工作联系人:刘影联系电话:83952240二、复试时间和地点专业笔试:2017年3月24日周五下午14:00-16:00地点: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启铸恭温楼E310教室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法学理论启铸恭温楼E302B教室学术型硕士面试:2017年3月25日周六上午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