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向本单位提出申请,二级党委推荐至人事处,人事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学校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组织上报。

申报人员范围 我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均可申报;下列人员不在推荐选拔范围:正在享受“辽宁省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等省内其他人才计划、项目资助的高层次人才。 省管领导干部原则上可以推荐,但要坚持标准高、数量少,从严掌握。

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培养的杰出人才 1.研究方向处于世界科技前沿领域。 2.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成就。 3.能够坚持全职潜心研究。 4.秉持科学精神,品德高尚。 5.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1963年3月6日之后出生)。突出贡献或急需紧缺

(一)申报材料 基层单位推荐意见,《申报书》(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和《汇总表》(附件6)及申报附件材料。要求《申报书》(双面打印)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电子版材料包括《申报书》(Word表格)、《汇总表》(Excel表格)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扫描成2个pdf文件,即身份证明材料(申报附件材料1-4)和成果证明材料(申报附件材料5-10)。 附件材料内容: 1.学

申报推荐程序1.个人申请。申报人按照学科专业隶属关系向所属院(系、部)进行申报。2.基层推荐。各院(系、部)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后,在申报人纸质申报材料上签字盖章,报人事处。3.专家评审。人事处对材料进行复审,并组织学校专家评审会评审,报学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4.材料上报。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

推荐名额北京市教委核定我校可申报青年拔尖个人项目2个(其中自然科学类、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各1个);青年拔尖团队项目1个。

(二)青年拔尖团队项目1、团队研究选题着眼于解决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2、团队具有较好的基础,成员稳定、结构合理,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平均年龄不超过35周岁。3、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少1名核心成员应符合青年拔尖个人项目条件。带头人需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与合作创新精神,有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重点课题的经历。4、已获得市委

(一)青年拔尖个人项目(包括自然科学类、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1、申报人须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且全职在京工作,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2、申报人须取得博士学位,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突出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艺术创作和创业实践人才可适当放宽学位限制。3、已启动一年以上或执行时间已过半的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1.推荐报告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1份及电子版,需写明单位推荐程序及推荐人选情况简介;2.《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加盖党委公章)1份及电子版;3.《2017年度高创计划青年拔尖个人申请表(预填)》(附件2)纸质版一式15份及电子版或《2017年度高创计划青年拔尖团队申请表(预填)》(附件3)纸质版一式15份及电子版。请各单位于6月16日

申报项目及条件(一)青年拔尖个人项目(包括自然科学类、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1、申报人须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且全职在京工作,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2、申报人须取得博士学位,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突出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艺术创作和创业实践人才可适当放宽学位限制。3、已启动一年以上或

申报程序个人向本单位提出申请,二级党委推荐至人事处,人事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学校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组织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