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视唱:15分
(2)模唱:15分
(3)专业技能:70分。包括声乐、键盘(钢琴等)、器乐或舞蹈,考生自选1首表演曲目。

考试科目及分值(一)美术类专业:总分为300分。其中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写100分。(二)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总分为300分。其中专长科目240分,视唱练耳60分,专业考试要求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所发文件执行,考试所需的乐器(钢琴除外)一律自备。(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总分为300分。考试全程录像并现场传输到考场电视屏幕上。1、自备稿件(限时2分钟)及指定稿件朗读120分;

(2)考试科目及分值①形象气质100分;②风度举止及动作反应120分;③普通话及才艺展示80分。

5、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考试科目分值考试时间素 描100分150分钟色 彩100分150分钟

5、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考试科目分值考试时间速 写100分30分钟素 描100分150分钟色 彩100分150分钟

考试科目及分值(一)美术类专业素描(头像默写150分钟,黑铅笔或炭笔,200分);色彩(静物默写150分钟,水彩、水粉不限,200分)。(二)音乐类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1.音乐学专业视唱(口试32分);练耳(笔试68分);声乐(100分);器乐(100分)。要求:所使用的乐器仅限于西洋管弦乐器、民族管弦乐器以及钢琴、手风琴;不允许使用以下乐器:吉他、口琴、葫芦丝、架子鼓和电子琴

3.考试科目及分值(1)视唱:5分(2)技能:①声乐②键盘(钢琴或手风琴)、器乐(中、西乐器)或舞蹈。考生在专业技能测试时分主项和副项,其中一项必须为声乐,主项75分,副项20分。女生1.60米、男生1.70米以下者不得报考舞蹈主项。

3.考试科目及分值(1)视唱:10分(2)技能:①声乐②键盘(钢琴或手风琴)、器乐(中、西乐器)或舞蹈。考生在专业技能测试时分主项和副项,其中一项必须为声乐,主项70分,副项20分。女生1.60米、男生1.70米以下者不得报考舞蹈主项。

3.考试科目及分值(1)视唱:5分(2)技能:①声乐②键盘(钢琴或手风琴)、器乐(中、西乐器)或舞蹈。考生在专业技能测试时分主项和副项,其中一项必须为声乐,主项75分,副项20分。女生1.60米、男生1.70米以下者不得报考舞蹈主项。

2.考试科目及分值(1)专业技能:70分。声乐或器乐(含键盘)或舞蹈任选1种,考生自选1首表演曲目。(2)视唱:15分。线谱或简谱任选1条。(3)模唱(专业技能选声乐或器乐的考生)或技巧组合展示(专业技能选舞蹈的考生):15分。

3.考试科目及分值(1)视唱:15分(2)模唱:15分(3)专业技能:70分。包括声乐、键盘(钢琴等)、器乐或舞蹈,考生自选1首表演曲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