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招生政策:执行《关于印发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招字〔2016〕2号)等招生工作文件。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按照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执行,并通过学校网站和省内宣传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录取原则: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名单在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网站(www.***.cn)公布。
1.视觉传达设计、动画、美术学、环境设计、动漫制作技术、艺术设计等美术类本、专科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在投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出现平行分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非美术类专业使用学校组织的校考成绩。
2.舞蹈学(校企合作)、舞蹈学(体育舞蹈)需获得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颁发的专业合格证,在投档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高考文化课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出现平行分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编导专业需获得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颁发的专业合格证,在投档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出现平行分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空中乘务(专科)需获得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颁发的专业(合格证),在投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出现平行分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若非美术类专业在第一次填报志愿录取时未完成计划,在征集志愿批次录取时认同其他本科高校相同专业合格成绩。
6.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该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第十四条特殊要求
1、外语语种:不限制语种。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收费标准:舞蹈学(校企合作)20000元/生/年;舞蹈学(体育舞蹈)15000元/生/年;编导15000元/生/年;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13000元/生/年。空中乘务(专科)12000元/生/年;其他艺术类专科专业9000元/生/年。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其它费用也在学生退学时一并结清。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学费标准如有变动,届时按山东省新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学校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面向山东省招生。学生修满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授予国家统一颁发的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七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八条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负责解释。
学院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9888号
邮政编码:262500
招生咨询电话:0536—3888532,3888533,3888535
E—mail:lsxy@***.cn
网址:www.***.cn

第十五条录取原则: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2、各录取批次录取原则: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

录取原则(1)、编导、视觉传达设计、动画、美术学、环境设计、动漫制作技术、艺术设计等文学编导类和美术类本、专科专业使用山东省艺术统考成绩,在投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确定录取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出现平行分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舞蹈学(校企合作)、舞蹈学(体育舞蹈)需获得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颁发的校考专业合格证,在投档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

校考专业招生计划(拟定)及考试科目: 1、舞蹈学(校企合作)计划:130人 考试科目:(1)基本形象;(2)才艺展示 2、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计划:70人 考试科目:(1)基本形象;(2)芭蕾基训展示;(3)自选体育舞蹈组合;(4)抽选体育舞蹈指定组合 3、编导计划:50人 考试科目:(1)文艺常识;(2)影视作品分析 4、空中乘务(专科)计划:170人

1、2017年艺术类专业测试报名网站:http://123.233.117.209/art/(联通网) http://112.53.87.7/art/(移动网)报名费:120元 报名时间:网上报名缴费时间为2017年1月12日至1月19日、2月3日至2月7日,春节期间系统关闭,(春节前系统每天时间为9:00至17:00,春节后为8:00至20:00)。 舞蹈学(校企合作)、舞

招生计划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2018年艺术类招生专业信息一览表招生专业层次艺术类别学制生源范围学费元/年预计招生人数艺术文、艺术理计划分配舞蹈学(校企合作)本科舞蹈类4年山东艺文75人;艺理25人舞蹈学(体育舞蹈)本科舞蹈类4年山东艺文50人;艺理20人空中乘务专科文理类3年山东艺文150人;艺理100人美术学本科美术类4年山东艺文40人;艺理10人视觉传达设计本科美术类4年山东艺文85人;艺

第十四条特殊要求 1、外语语种:不限制语种。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负责解释。 学院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9888号 邮政编码:262500 招生咨询电话:0536—,, E—mail:lsxy@.cn 网址:www..cn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肓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 第三条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

第三章招生录取 第十一条招生政策:执行《关于印发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招字〔2016〕2号)等招生工作文件。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按照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执行,并通过学校网站和省内宣传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录取原则: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

5、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视觉传达设计、动画、美术学、环境设计、动漫制作技术、艺术设计等美术类本、专科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在投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出现平行分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非美术类专业使用学校组织的校考成绩。舞蹈学(校企合作)、舞蹈学(体育舞蹈)专业考生需获得我校颁发的舞蹈学(校企合作)、舞蹈学(体育舞蹈)专业测试合格证,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