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符合下列专项条件之一者:(1)艺术特长类:在高中阶段参加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周、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音乐、舞蹈、戏剧类艺术测试并获二级(含)以上证书或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声乐、器乐、舞蹈类艺术特长测试并获得A级证书。(2)体育特长类:在高中阶段获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健美操、定向越野项目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3)语言文学特长类
(二)综合素质评价均不低于P等,且符合下列专项条件之一者:1.艺术特长类:在高中阶段参加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周、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音乐、舞蹈、戏剧类艺术测试并获二级(含)以上证书或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声乐、器乐、舞蹈类艺术特长测试并获得A级证书。2.体育特长类:在高中阶段获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健美操、定向越野项目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
3.符合下列专项条件之一者:(1)艺术特长类:在高中阶段参加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周、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音乐、舞蹈、戏剧类艺术测试并获二级(含)以上证书或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声乐、器乐、舞蹈类艺术特长测试并获得A级证书。(2)体育特长类:在高中阶段获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健美操、定向越野项目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3)语言文学特长类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具有招生资格。1.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我校认定的二类及以上期刊发表专业论文1篇。2.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项目。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4.所指导的博士研究生两人次获校级优秀论文奖励或一人次获省级及以上优秀论文奖励。5.所指导的博士研究生在我校认定的三类及以上期刊发表专业论文1篇。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已获得硕士学位(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同时必须具有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全日制统招硕士生,且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已获得硕士学位(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同时必须具有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全日制统招硕士生,且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已获得硕士学位(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同时必须具有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全日制统招硕士生,且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已获得硕士学位(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同时必须具有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全日制统招硕士生,且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已获得硕士学位(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同时必须具有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全日制统招硕士生,且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已获得硕士学位(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同时必须具有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全日制统招硕士生,且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