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且须有联合培养的企业的导师参加;
100多项科研成果或产品荣获国家或部、市级科技进步奖和新产品奖,以投资、合资等方式创办了以上海申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主的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经济效益持续增长。上海计算技术研究所是国务院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自1982年起享有“计算机软件与理论”硕士学位授予权,至今已招收研究生共计280名,有硕士生导师15人。上海计算技术研究所负责编辑出版国内发行的中国计算机学会会刊和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计算机应用与软件》,在校研究生论文可以优先在该会刊发表。
2.复试:上海科技大学与中国科学院大学相关联合培养研究院所联合组织。复试前将再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1)复试实行差额制,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2)复试基本分数线由各招生单位根据国家复试基本要求按学科专业确定。(3)复试以面试为主,辅以必要的笔试和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复试具体形式和内容由各招生单位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
三、录取。由招生工作小组综合考生科研创新能力评价、初试和复试等主要环节的考查和评价结果,按照择优选拔原则,提出拟录取建议名单,分别报请双方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指导方式和导师遴选。校企联合培养双方遴选出若干名学术造诣深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突出,学术道德高尚的学术骨干组成培养导师组,作为招生、培养的责任主体。
五、毕业。达到学校相关学科规定的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授予上海交通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待遇。按上海交通大学财务公示收费标准缴纳学费,享受奖助学金。
四、培养。培养方案、培养计划、课程设置由导师组统筹双方资源、优势与特色,并结合硕士生学术兴趣和专长制定联合培养计划。第一学年在学校进行课程学习,在学术导师指导下从事研究,第二学年到联合培养单位进行培养,从事课题研究,第五学期回学校完成学位论文及答辩工作等。
八、具体要求详见各招生学院发布的通知。上海交通大学与企业联合招生计划联合培养基地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学院及招生名额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航空航天学院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船型设计、结构方向)5(减振降噪、智能制造、核动力方向)2(焊接方向)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1(流体方向)3(智能制造、船舶动力、减振降噪)2(焊接方向)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核动力院)(成都)3(核动力方向)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八研究院(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1612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航天一院")天津航天长征火
二、复试。由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考生基本理论和运用基本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学术潜能和专业发展规划、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深度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