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有关省(区、市)确认具有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复审。审核结果预计于2017年5月底前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审核结果生效。
4.招生计划
我校校本部及医学院依据各省(区、市)审核通过人数比例编制高校专项分省计划,并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适当倾斜。
5.录取
请通过审核的考生参加高考,并在高考志愿中高校专项计划的相应批次一志愿报考我校校本部或医学院。我校将依据招生计划数及高考成绩对考生进行排序录取。理科考生的高考成绩需达到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上70分(含),文科考生的高考成绩需达到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上60分(含),高考总分非750分的省份按比例折算;浙江考生的高考成绩需达到浙江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上70分(含)。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再征求志愿或降分录取。在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各省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注:江苏“思源计划”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需达到1A1B。
答案来源于:2017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思源计划”招生简章
2017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思源计划”招生简章学生资助体系
2017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思源计划”招生简章录取
2017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思源计划”招生简章申请程序与选拔模式
2017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思源计划”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及专业
2017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思源计划”招生简章选拔对象
2017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思源计划”招生简章联系方式
2017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思源计划”招生简章本简章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3复审对经有关省区市确认具有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我校将进行复审审核结果预计于2021年5月底前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同时获得我校思源计划校本部和医学院的报考资格答案来源于2021年上海交通大学思源计划招生简章
2022年上海交通大学“思源计划”招生简章复审
2017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思源计划”招生简章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