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复审与录取在正式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3、取得推免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4、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五、复审与录取在正式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3、取得推免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4、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复审与录取在正式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3.取得推免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4.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五、复审与录取在正式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3、取得推免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4、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复审与录取在正式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3、取得推免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4、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1.推荐免试生必须与我校各学院招生老师保持密切联系,按照各学院接收推免生的规定提供材料、并确认待录取。各学院招生老师联系方式物质学院:姜老师,021-20685060student.spst@.cn生命学院:章老师,021-20685087student.slst@.cn信息学院:马老师,021-20685079student.sist@.cn

1、我校将于2017年9月入学前对接收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后一学年中,学习成绩或毕业设计等环节出现不及格; (2)经批准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纪律处分; (3)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 (4)在获得学校推免资格过程中弄虚作假。

(1)我校将于入学前对接收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①经批准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处分的;②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③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④其他影响录取的事项发生的。

2、复审与录取在正式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院将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审与录取在正式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拟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上海科技大学有关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和政治审查,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对于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核查录取学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并进行体检。对在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或未通过入学体检者,可取消其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