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学校研究生奖学金学校研究生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与单项奖学金。(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比例及额度如下:一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10%,额度为1.2万元/人·学年;二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20%,额度为0.8万元/人·学年;三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30%,额度为0.5万元/人·学年;(2)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选不设比例,在校学习期间在科研、实践、竞赛比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均可申请,额度如下:一等奖学金:1500元/人·项;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项;三等奖学金:500元/人·项。十、报考条件(一)考生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
一、学校简介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于2016年3月由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和上海金融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会计、金融特色鲜明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是由被誉为“中国现代会计之父”的著名教育家潘序伦于1928年创建,2003年升格为本科院校,2011年获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上海金融学院的前身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创建于1952年的上海市银行学校,2003年升格为本科院校。在悠久的办学历史中,学校被业界誉为中国现代会计教育的发源地和“未来金融家的摇篮”。学校现有松江、浦东和徐汇三个校区,占地面积为1200多亩,拥有中国会计博物馆、当代钱币博物
三、招生计划100人,其中非定向就业80人,定向就业20人;终实际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九、奖助情况(一)学校对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提供境外访学资助。(二)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三)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还可获得如下奖励及资助: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名额由上级部门下达,额度为2.0万元/人·年。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除有固定工资收入者,其余学生均可获得国家助学金,额度为0.6万元/人·年。3.学校研究生奖学金学校研究生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与单项奖学金。(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比例及额度如下:一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10%,额度为1.2万元/人·学年;二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20
九、奖助情况(一)学校对所有研究生均提供境外访学资助。(二)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三)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还可获得如下奖励及资助: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名额由上级部门下达,额度为2.0万元/人·年。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除有固定工资收入者,其余学生均可获得国家助学金,额度为0.6万元/人·年。3.学校研究生奖学金学校研究生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与单项奖学金。(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比例及额度如下:一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10%,额度为1.2万元/人·学年;二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20%,
4.“三助”岗位研究生可通过申请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工作获得资助。助管工作津贴基本标准为400元/月?生;助研、助教工作岗位津贴基本标准为不少于200元/月?生,根据实际工作量确定津贴实际标准。
七、奖助情况1.学校通过设立“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创新基金”,提供“三助”工作岗位(助管岗位基本津贴为400元/月)、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方式资助学生完成学业。2.研究生奖学金设置情况:一等奖学金(10%),1.0万元/人·学年;二等奖学金(20%),0.5万元/人·学年;三等奖学金(30%),0.3万元/人·学年。八、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
七、奖助情况学校通过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设立学校“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创新计划资助项目”、提供“三助”工作岗位、境外访学资助等对学生进行奖励及资助。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通过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设立学校“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创新计划资助项目”、提供“三助”工作岗位、境外访学资助等对学生进行奖励及资助。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名额由上级部门
七、奖助情况1.学校通过设立“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创新计划资助项目”、提供“三助”工作岗位等对学生进行奖励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2.研究生奖学金设置情况:一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10%,额度为1.0万元/人·学年;二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20%,额度为0.5万元/人·学年;三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30%,额度为0.3万元/人·学年。八、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
九、奖助情况(一)学校对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研究生均提供境外访学资助。(二)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三)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还可获得如下奖励及资助: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名额由上级部门下达,额度为2.0万元/人·年。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除有固定工资收入者,其余学生均可获得国家助学金,额度为0.6万元/人·年。3.学校研究生奖学金学校研究生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与单项奖学金。(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比例及额度如下:一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10%,额度为1.2万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