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阶段(含高中及三校,下同)获得区县级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二等奖学金(含)以上者;
●获得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含)以上者;
●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全能二等奖及以上者;
●获得国家卫计委认可的“护士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成绩合格证明”者;
●获得国家财政部认可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者;
●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或全国英语医护水平考试(METS)三级证书者;
●报考健身指导与管理(健身教练方向)、建设工程管理(建筑工程管理方向)、风景园林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装饰工程设计方向)、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等8个专业的应届高中生中,其七门科目全合格,且参加学校创新实验项目者(以上海市高中生综合素质纪实报告相关内容为依据);
●七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且2017年春季高考总成绩达本科资格线70%以上者;
●第一志愿报考艺术类专业,七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且参加2017年秋季美术与设计学类市统考,专业总成绩达本科资格线75%以上者;
●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三级证书者,且填报的第一专业与获得的证书对口者。
●获得两张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四级证书者,且填报的第一专业与其中一张证书对口者。
●声乐、器乐或舞蹈考级十级(含)或高级以上证书者;
●高中阶段获得田径、球类、游泳、武术、体操、健美或健美操(对口健身指导与管理专业)项目国家三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
●高中阶段在市级运动会锦标赛中获得田径、球类、游泳、武术、健美(对口健身指导与管理专业)项目个人前八名或集体前三名、个人或集体二等奖以上者。
说明:
2、填报本校专业志愿时,艺术类专业和非艺术类专业不得兼报。此外,由于对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考生,我校以“专业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即对所有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考生,先完成第一专业志愿的录取,如有剩余计划才会进行第二专业志愿的录取,如再有剩余计划再依次进行第三专业志愿、第四专业志愿的录取,后对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不能被自己所填专业录取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录取),所以考生在填报本校专业志愿时,专业志
专业代号31-34的专业为艺术类专业,专业代号01-18的专业为普通类专业,两类专业不得兼报。
由于对资格线上考生,我校以“专业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即对所有资格线上考生,先完成第一专业志愿的录取,如有剩余计划才会进行第二专业志愿的录取,如再有剩余计划再依次进行第第四专业志愿的录取,后对资格线上不能被自己所填专业录取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录取),所以考生在填报本校专业志愿时,专业志愿(特别是第第二专业志愿)必须正确定位,不可盲目追求“热门”。
第一步:领表处领取报名表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4位数查询序号领取现场确认考生信息表(报名表)。查询序号在微信公众号“思博招办”平台内的阳光招生栏目查询。
1、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下列考生,可免笔试、经面试予以录取:(1)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和技校)获得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2)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和技校)两次获得或毕业学年期间获得区县或学校上级主管单位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3)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和技校)获得足球项目国家三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
3、第一志愿录取时,“健身指导与管理(健身教练方向)”、“建设工程管理(建筑工程管理方向)”、“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装饰工程设计方向)”、“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等8个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在线上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在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合成总分满分分值的5%以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录满为止。
1、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下列考生,将给予相应的加分:(1)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技校)获得区(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加20分。(2)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技校)获得学校主管单位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加10分。(3)10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且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地理、历史和信息科技6门学业水平考试
1、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下列考生,若合成总分达到相关专业类别的低录取资格线,可优先予以录取:(1)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和技校)非毕业学年期间获得一次区县或学校上级主管单位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2)10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且全部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折算总分在720分(含)以上者。(3)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PETS二级证书者。(
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本校的下列考生,可免笔试、经面试录取:●高中阶段(含高中及三校,下同)获得区县级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二等奖学金(含)以上者;●获得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含)以上者;●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全能二等奖及以上者;●获得国家卫计委认可的“护士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本校的下列考生,可免笔试、经面试录取:●高中阶段(含高中及三校,下同)获得区县级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二等奖学金(含)以上者;●获得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含)以上者;●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全能二等奖及以上者;●获得国家卫计委认可的“护士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